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记者 孙玉波)近年来,各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特别是2007年党的十七大以来,住房保障工作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资金投入量逐年增加,受惠群体不断扩大。最主要的是,各地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大大提高,并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
200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从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强化落实等方面入手,加大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1月6日,拉萨首批廉租房住户白玛老阿妈在院里摇动转经筒。 据了解,2008年西藏自治区在拉萨市和其他6个地区建设了4564套廉租住房,部分城镇低收入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改善。西藏目前的廉租住房制度主要针对国有企业住房困难职工和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通过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方式实施。西藏还将扩大廉租住房的受益人群和建设地区。从2009年到2010年末,西藏将逐步把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由目前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城镇低收入家庭。 新华社记者 觉果 摄
一是建立了廉租住房计划制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下发了相关通知,建立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统计报表制度。会同发改委、财政部印发了2008年廉租住房工作计划,初步建立了廉租住房保障任务分解机制和目标责任制,并研究起草了2009年――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草案)。
二是完善了相关配套政策。2007年下半年以来,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保障性住房的十六项配套政策,基本形成了包括土地供应、财政投入、税费减免、信贷支持等政策体系,以及准入审批、统计报表、档案管理、工程质量等管理制度,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
三是加大了廉租住房建设投入力度,调整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适用范围。2008年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安排了48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廉租住房建设补助资金20亿元。同时,根据制度建设实际,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发放租赁补贴有结余的,可以用于购买、改建、租赁廉租住房。
四是加强了督促落实。将住房保障工作作为住房城乡建设部2008年重点督导工作,通过调研检查,情况通报等方式强化落实。2008年9月份,组织了9个督导组分赴各地进行检查,12月份同国家发改委组成联合检查组,就四季度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廉租住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008年四季度,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战略决策,并追加了中央廉租住房建设投资补助资金75亿元,将补助标准由原来的中部每平方米200元提高到300元、西部每平方米300元提高到400元。住房城乡建设部迅速行动,全面落实中央决策,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工作做出部署,新增的75亿元补助资金已下达各地,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各市县也抓紧落实配套资金,组织好开工建设。
2009年1月6日10时,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图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介绍情况。
各地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资金方面,江苏、山东、广东、福建、河北、黑龙江、陕西、青海、云南、西藏等省(区)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全省(区)廉租住房保障,云南省规定县以上房地产开发税收的10%以上支持廉租住房建设。廉租住房建设方面,山西省规定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中,分别按建筑面积的5%和10%配建廉租住房;湖南省规定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比例要达到2%和10%以上;黑龙江省规定棚户区改造中,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配建比例要达到总规模的30%以上。机构方面,河北、吉林两省各设区城市成立了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上海市调整政府机构,设立了专门的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2008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的要求,各地加快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据初步统计,2008年各地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投入354亿元,是2007年投入资金的3.7倍,其中廉租住房建设(筹集)286亿元,发放租赁补贴68亿元;开工建设(购买)廉租住房63万套,发放租赁补贴249万户;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130万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