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和平为念 以发展为重
——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三十周年
林文漪
1979年元旦,是值得海峡两岸同胞共同纪念的日子。这一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了《告台湾同胞书》,标志着两岸关系和平的主题从此得以确立,并长期被中央政府所坚持,被两岸同胞所维护。
30年后的今天,回首这段不平凡的历史,不禁感慨万千。
两岸和平是根本
《告台湾同胞书》的发表,确立了通过谈判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进入上世纪80年代,邓小平同志创造性地提出以“一国两制”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战略构想,明确了两岸协商谈判的前提条件和基本框架,亦即:一个国家之内“台湾可以实行与大陆不同的社会制度”、“不是我吃掉你,也不是你吃掉我”,以此消除台湾当局的顾虑,并进一步向台湾民众和国际社会展现了我们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善意和诚意。“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之所以被视为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国策,并写进宪法,就是因为这一基本构想的核心内容——一个中国、两制并存、高度自治,既客观而确切地描述和定义了两岸的事实现状以及两岸关系的性质,同时,也充分考虑到台湾地区特殊的历史遭遇和民众的生活方式。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一国两制”仍是国家统一的最佳方式。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一国两制”方式圆满解决香港和澳门问题所产生的感召力和影响力日渐强大,台商投资大陆热情高涨,两岸经贸交流和人员往来以及文化、教育、体育、科技等领域的各项交流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而此时李登辉却悍然抛出“两国论”,致使“海协”、“海基”两会的协商接触不得不中断。
即便在如此背景之下,祖国大陆仍然以和平为念,以发展为重,江泽民同志提出现阶段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强调“一个中国原则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中国人不打中国人”,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
进入新世纪,台湾政局诡谲多变,岛内“台独”分裂活动愈演愈烈,陈水扁当局在分裂国家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致使两岸关系濒临危机边缘,若任“台独”发展下去、泛滥开来,两岸没有和平,社会无从发展,民众没有幸福,国家后患无穷。
旗帜鲜明决策果断
面对猖獗一时的“台独”分裂活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顺应民心,果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2004年5月17日,中台办、国台办授权发表声明,旗帜鲜明地提出:“坚决制止旨在分裂中国的‘台湾独立’活动,维护台海和平稳定,是两岸同胞当前最紧迫的任务”;2005年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发表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表明祖国大陆“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的坚定决心和严正立场;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祖国大陆维护两岸关系、反对“台独”分裂所采取的一系列果断、有力措施,充分体现了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同时表明了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经过两岸同胞的共同努力,以2008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为标志,两岸关系峰回路转,拨云见日,终于打破了对峙、对抗的僵局,从缓和、交流、合作进入到和平发展的新阶段,迎来了历史性转机,出现难得的发展机遇。
和平发展续写新篇
“十七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关于祖国统一和对台工作的新思维、新举措更加与时俱进,务实灵活,坚定有力。中共中央提出的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战略思想,以和平和解为宗旨,以互利发展为动力,以互信合作为基础,以两岸人民的根本利益和福祉为目的,集中体现和反映了两岸同胞的共同愿望,指明了两岸关系发展的方向。
《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后的今天,两岸交流合作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的主张正在成为两岸同胞的自觉行动,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已经具有更为坚实的基础、更为强劲的动力、更为有利的条件。在台湾局势发生重大积极变化、出现难得发展机遇的新形势下,我们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建立互信、搁置争议、求同存异、共创双赢”主张,切实贯彻中央对台工作的战略部署,落实“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不断强化两岸关系改善与发展的良好势头,着力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框架,推动两岸关系步入和平发展的轨道,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作者系全国政协副主席、台盟中央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