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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两岸30年的人与事”作品征集启事

2008年11月28日 19:0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讲述两岸30年的人与事”作品征集启事

——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

  30年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郑重宣布了争取祖国和平统一的大政方针和有关政策。这篇力陈民族大义,倾诉同胞衷情、推动和平统一的文告冲破阻隔同胞的藩篱,熄灭响彻厦金的炮火,跨越海峡,为两岸同胞送出了一缕拨云见日的福音。

  30年来,两岸逐步从对立走向对话,交流不断加深、合作愈发密切、往来更加便捷,“三通”的梦想基本化为现实,两岸同胞携手谱写了辉煌的历史。

  为纪念全国人大常委会《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这一重大事件,本网将联合国务院台办新闻局共同举办“讲述两岸30年的人与事”作品征集活动。通过讲述两岸同胞间的动人故事,总结30年来两岸关系发展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宣传中央对台方针政策,特别是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新主张,鼓舞两岸同胞、海外侨胞为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共同奋斗。

  那湾浅浅的海峡,牵系着整个中华民族的命运,连接着两岸同胞的心愿。让我们,对这坎坷而光辉的三十年,两岸同胞和全体华人同呼吸、共命运的三十年,说出心里的故事,记录感人而辉煌的时刻!

  一、 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国务院台办新闻局 中国台湾网

  二、作品征集对象

  面向大陆、台湾、港澳及海外所有见证、参与、关注两岸关系发展变化的人士。

  三、作品要求

  1、 作品形式

  文字、摄影、DV、FLASH

  2、 作品内容

  讲述《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年以来,两岸交流中的感人瞬间和动人故事,反映两岸关系30年发展进程和时代变迁。

  3、 具体要求

  文字作品:体裁、字数不限,要求真挚感人,意义深刻。严禁抄袭、虚构,文责自负。

  图片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可以经过适当处理来调整显示效果,但是必须保持摄影类作品的基本性质,禁止任何歪曲作品真实性的操作。

  DV作品:内容反应主题,格式不限。

  FLASH作品:内容反应主题,须严格保证所提交的作品系原创而非复制或抄袭他人作品,应拥有作品的完整版权。如发生任何可能对第三方版权的侵犯,主办方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投稿时间:2008年12月1日----2009年1月15日。

  四、投稿方式

  1、登陆中国台湾网http://www.taiwan.cn作品征集平台上传作品。

  2、发送E-mail至cntw@taiwan.cn。

  3、传真至010-83516392,注明“征文”。

  4、参赛作品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Email和身份证号码。

  五、评选方法

  成立专门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六、奖项设置

  设个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50名;设组织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中国台湾网

  200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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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张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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