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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采取多项措施确保用好1000亿元新增中央投资

时间:2008-11-14 20:49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14日电(记者江国成、韩洁)为了确保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用在规定的领域,最大限度地刺激内需,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将采取行政、经济乃至法律手段,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和工程质量,避免盲目投资、浪费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出席的会议上,重申了上述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原则,要求严格依法办事,相关过程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对违规乱纪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采取收回投资、扣减次年项目投资等惩罚性措施。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穆虹1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为管好、用好上述资金,中央采取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缜密工作方案、制度建设等五项措施。

  他说,按照“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的总体要求,迅速地把有关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落实到位,“绝不能放松管理上的要求,绝不能降低管理上的标准,要确保各项工作落实,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工程的质量。这个管理难度是比较大的,不仅关系到这一轮政策效应的发挥,也要对得起黎民百姓。”

  据穆虹介绍,为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已成立了扩大内需的协调工作组,共同研究部署和协调重大问题。各个省、区、市也将成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

  发展改革委在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紧急落实新增1000亿中央投资的工作方案。这项方案中明确了资金的投入方向、安排的原则、建设任务的分工和责任、工作的程序和各项管理的要求。“这里面包括什么可以干,什么不可以干。”穆虹说,例如,严格限制把资金用于“高污染、高排放”行业、产能过剩行业,以及修建党政机关的办公楼等楼堂馆所。

  穆虹说:“我们要求所有项目必须严格遵循规划、计划、项目审核、用地管理、环境评价、决算验收等建设管理的程序。这个过程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发展改革委还要求依法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这些法规上有规定的管理程序都要严格履行。”

  为加强监督检查,中纪委、监察部、审计署、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将组成联合检查组,每个省、区、市都要派驻。“在那里至少要住两到三个月的时间,对整个1000亿元投资的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的监控。”

  穆虹说:“这五项保障措施现在都在积极的落实过程中,除了这五项保障措施以外,我们也欢迎广大的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管理。”    财政部副部长王军表示,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将加大制度建设和制度完善的力度,通过落实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来保证从源头上解决问题、防止问题的发生,来保证中央投资资金的安全、高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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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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