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正式进入司法审判程序的利用抗震救灾实施网络捐款诈骗案,7月10日在江苏省宣判。虽然被告人的诈骗捐款行为没有得逞,但审理该案的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认为以救灾名义骗取捐款的行为属情节严重,一审对被告人杨丽涛判处了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5月18日,汶川发生大地震不久,深圳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杨丽涛即在位于深圳市龙岗区的暂住处,利用昆山市红十字会网站源代码漏洞,非法获取了管理员账号的用户名和密码及网站管理后台地址,并上传了木马程序,篡改网站上内容,发布了虚假的为四川汶川地震捐款消息。他还将其本人篡改过的包含虚假募捐账户为四川汶川地震捐款的消息链接至昆山市红十字会网站上,并非法删除了后台管理应用程序和数据库,致使网站管理员无法正常管理网站被迫关闭达27小时。警方接到报案后,通过技术手段很快掌握了被告人具体情况,并于5月21日赴深圳将被告人抓获。案发前,由被告人控制的账号没有募捐款项汇入。
苏州市公安局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在鉴定中,对被告人杨丽涛使用的台式电脑硬盘进行了电子证物检查,发现了用于攻击网站的SQL工具软件和昆山市红十字会网站服务器上被植入的木马程序。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丽涛为骗取社会捐款,利用计算机非法进入昆山市红十字会网站,并将昆山市红十字会的募捐账户修改为其本人控制的银行账户,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虽然未得逞,但以救灾名义骗取捐款,属情节严重,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记者丁国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