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9日电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19日在中国政府网公布。《通知》指出,国务院决定于2008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
《通知》指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了解中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中国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中国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通知》指出,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等。
《通知》指出,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