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费”全台普查愈演愈烈 告来告去何时休
时间:2006-11-27 08:15 来源:
近日,岛内“特别费”一事因政治斗争需要,在蓝、绿两大阵营中掀起一股揭发、检举“特别费”问题风潮,民进党一些人借机极尽挑拨、分化、扭曲、栽赃之能事,“告来告去”,牵扯的人也越来越多,一片混乱,没有止息的迹象。
马英九陷“特别费”漩涡
2006年8月2日,民进党“立委”谢欣霓、高建智、林国庆等人到台湾“高检署”提出检举,指2004年底到2005年底,马英九个人存款增加约410万元(新台币,下同),推算马英九一年收入与支出,怀疑其挪用属于业务费性质的“特别费”当生活费。
“高检署查黑中心”检察官侯宽仁于11月14日请马英九以关系人身份前往说明。15日,马英九召开记者会坦承其“行政疏失”。原来,负责马英九“特别费”报账工作的市长秘书室职员余文,在马英九事先并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减少工作量,一直以自己的大额发票顶替马英九实质消费的“成堆”小额发票报账。为避免不断遭到曲解,马英九把7年多来每月的“特别费”共计约1500万元,捐给公益及社会福利团体,表示他绝没有涉嫌贪渎。
告来告去何时休
由于此前出现了陈水扁“公务机要费”案,为了给扁解套,民进党穷追猛打,将“特别费”案炒得异常火热。
11月16日,国民党在“立法院法制委员会”发动突袭,表决通过临时提案,要求台审计部门,将全台约6500名“中央”及地方首长的“特别费”核销单据明细,于两周内送“法制委员会”。
国民党不久后组建的危机应变小组,以“避免马英九被起诉”为底线,进行沙盘推演。先是具状告发民进党“四大天王”吕秀莲、游锡堃、苏贞昌、谢长廷,再到举发当局“司法院长”翁岳生和“行政院主计长”许璋瑶,同样涉及“特别费”支领与核销问题。
为回击蓝营的举动,11月23日,民进党“立委”又到台北地检署,一次告发了包括李登辉在内的27名现任与卸任的“正副总统”和“行政院长”及“五院院长”,并声称“这次是台湾史上最强大的告发”。
近日,“查黑中心”强调,侦办“特别费”,将比照“公务机要费”规格办案。因此,包括已遭检举的民进党“四大天王”等在内的人,都有可能遭检方逐一传唤说明。
此外,国民党透露,检方日前发现陈水扁在担任台北市长时,“特别费”核销疑点更多,一并查扣了“陈市长”任内“特别费”的全数资料。
检讨“特别费”制度
据台湾媒体提供的资料,台湾地区现有资格领取“特别费”的人有6500多位,如果再把他们的前任加进去,就有数万人。如果再加上秘书、会计等经手人员,数目将更多。因此,台“行政院长”苏贞昌无可奈何地表示,如果依照目前这种方式告来告去、相互毁灭,检调单位不知要将此案办到何年何月?
面对这种近乎失控的对立局面,“查黑中心”官员私下坦言,“特别费”风波若再扩大严查,恐怕将“血流成河”,对台湾政局的影响更甚“倒扁下台”。
面对愈演愈烈的“特别费”事件,台当局做出了24年来的重大变革,宣布自明年起“特别费”全部检据核销,年度总经费9.68亿元的“特别费”都将先支出、再拨款,“首长不会再摸到钱了”。
国民党强调,“特别费”和“公务机要费”两者全然不同,前者规定模糊,陷首长于不义,牵连数千人,是“制度杀人”;后者则有明确规范,却因为一家贪腐,而坏了制度,是“人杀制度”。
台湾舆论也指出,“特别费”制度真该检讨了。长期以来,很多官员把“特别费”当成变相加薪,认为“特别费”就是自己薪水的一部分,处理方式比较马虎,审计和主管单位也不会在这方面找麻烦,相衍成习之下,到处是糊涂账。因此,建议将“特别费”设计成一套清晰完整的制度。●本报特约记者 邰文欣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06-11-27 第03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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