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国立公文书馆(国家级档案馆)存放的多份日本政府的历史文件,证明其早在1885年已认识到钓鱼岛属中国。(央视截图)
岛内国际法学界普遍认定,钓鱼岛是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并利用的,甲午战争后被日本窃取,二战后随台湾岛一并回归中国,这与大陆方面的看法基本一致。
中国至迟在15世纪初就已发现钓鱼岛,并将其作为台湾的附属岛屿进行管辖。1403年(明永乐元年)出版的《顺风相送》一书中首先提到钓鱼岛,其后数百年间,中国赴琉球的册封使(或副使)在出使记录中,均载明钓鱼岛列屿的地理位置。1556年,奉使日本的郑舜功在《日本一鉴》中记载“钓鱼屿,小东(即台湾)小屿也”,并附以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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