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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签订“购买”钓鱼岛合同

2012年09月11日 15: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据日本广播协会电视台11日报道,日本政府11日上午召开例行内阁会议,在确认对钓鱼岛进行所谓的“国有化”政策之后,进一步确定从2012年度财政辅助预算中拨出20.5亿日元(约合1.66亿元人民币)“购岛”。

  随后,日本政府与所谓的“土地所有者”签订了“购岛”合同,“购岛”范围包括钓鱼岛及附属的北小岛和南小岛这三个岛。日本政府还宣布海上保安厅日后将对钓鱼岛实行所谓“维护管理”。

  据日本时事社报道,日本政府不准备在岛上修建渔船避难港和灯塔等设施。

  针对日本政府“购买”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决定,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10日表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充分的历史和法律依据。日方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采取的任何单方面措施都是非法、无效的,中方坚决反对。中国政府捍卫钓鱼岛领土主权的决心和意志坚定不移。中方正在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将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国家领土主权。”

  日本外务省11日派遣亚洲大洋洲局长杉山晋辅前往北京,就日本政府对钓鱼岛进行所谓的“国有化”方针同中国政府交换意见,预计12日返回日本。

  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藤村修在11日记者会上表明,日本政府将钓鱼岛收归“国有”的目的是确保周边海域的航行安全和稳定管理。钓鱼岛所有权从个人转至国家,不希望成为引发与其他国家和地区间的新问题。他还强调“不希望钓鱼岛‘国有化’影响日中关系大局”,并称“为避免造成误解和意外事态发生,已通过外交渠道进行紧密的沟通”。

  日本外务大臣玄叶光一郎也在11日对媒体表示,中日关系对于日本是最重视的双边关系,深化彼此的战略互惠关系是非常必要的,不能阻碍中日关系的安定发展,日方必须要将想法正确地转达给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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