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争议的海域、岛屿及土地,并不适用“时效取得”,也不适用“元首宣示取得”,这是国际法上共知的原则。高举“元首宣示主权”之大旗的,事实上往往是冲着国内政治而来。
韩国总统李明博8月10日在海、陆、空三军戒备保护下,登上韩国实际控制的独岛(日本称竹岛),以宣示主权。李明博成了韩国第一个登上日韩争议主权的岛屿的在任总统,此番“第一例”,为日后韩国继任总统效仿创造了先例。
政府首脑或国家元首,亲临自我主张的领土视察,不仅是政府责任,也是积极管理的有力证据。然而,宣示主权是一种对外行为,从国际法上看,元首亲临一个处于主权争议的海域、岛屿或土地,并不构成争议双方共认的宣示主权之举动,因为另一声索国元首没有采取对等行为,非其不想为,而是因对方的实际控制而暂时无法实现。
只有对无主土地和无主岛,或属主权争议之地,但另一方并不积极主张或并不有效主张主权的,一方国家元首的象征性视察,才构成国际法意义上的宣示主权之法律效力。既然不构成国际法之效力,有些国家的元首,如俄前总统梅德韦杰夫之到访千岛群岛,为什么却做出这类举动呢?
韩国总统李明博在任期仅剩半年之时间,高调登岛,谋取日后政治资本之意甚浓,继任总统因“先例”之约束,将形成“李明博规则”之政治压力。另一方面,近日日本国防白皮书不顾他国之反对,再次把主权争议之岛屿,列为其主权领土,而韩国在野党追究“韩日情报协定风波”中指责李明博“亲日”,加上李明博亲属及手下人屡有丑闻,李明博出这一险招,是通过“另辟蹊径”,为即将面临大选大考的本党谋取政治好处。因此,这些高举“元首宣示主权”之大旗的,事实上往往是冲着国内政治而来。
主权争议的海域、岛屿及土地,并不适用“时效取得”,也不适用“元首宣示取得”,这是国际法上共知的原则。对于主权争议的海域、岛屿及土地,应基于涉事双方的共同意愿,通过谈判对话解决,单方的过激举动,均无助于争议主权的解决,反而朝争议恶化的方向发展。
李明博登岛宣示主权,令日韩关系降入冰点,日方召回大使,日本国内政治也将强力反弹,一旦日方将此案提交国际法庭解决,本是双方争议的问题,将扩大成国际化问题,反而不利于韩国维护实现控制的主权。(学者 和静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