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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东盟外长发表关于南海问题六条原则

时间:2012-07-21 08:05  来源:新华网

  东盟不愿对华关系被南海问题引入歧途

  ——专家解读东盟外长发表关于南海问题六条原则

  20日下午,东盟十国外长发表了关于南海问题的六条原则。缘何东盟择此时机就南海发布文件?六条原则究竟体现了东盟在南海问题上的何种立场?中国应怎样看待这六条原则?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所长曲星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从形式上看,这六条原则是对前不久落幕的东盟外长会未发表《联合公报》的一种弥补。东盟外长会未发表联合文件即闭幕,在45年来尚属首次。

  曲星说,在本月于柬埔寨举行的东盟外长会上,越南、菲律宾企图把他们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纳入《联合公报》中,把南海问题变成中国和东盟的问题。《联合公报》“流产”的一个重要原因正是东盟其他国家并不认可这种做法。

  “实际上,今天发表的六条原则,内容和越南、菲律宾想在柬埔寨东盟外长会上塞进去的内容是不一样的。当时没有被东盟国家接受的,今天仍然没有被接受。六条原则基本内容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差不多。”曲星说。

  他指出,六点原则中有两点值得关注,即:全面尊重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国际法,以及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国际法和平解决有关争议。

  “原则中包括了国际法,是非常重要的提法。”曲星表示,国际法决定领土归属,海洋法决定海洋权益的划分,并不是国家间领土主权争议的国际条约。相关方面希望仅纯粹遵照海洋法,及获取所谓200海里之内的领海权,这和六条原则的精神是不一样的。

  此外,六条原则提出要“尽快达成‘南海行为准则’”。对此,曲星认为,中国对待“南海行为准则”的态度本身是开放的,但前提是相关方要严格遵守《南海各方行为宣言》。

  曲星认为,《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是一个整体,一方面指出了相关方“不应”做什么,一方面包括“应该”做什么。中国从未做出不该做的行动,同时还积极推进合作。中国和东盟在海上航行、搜救、打击跨境犯罪等领域,海上合作潜力还非常大。

  而与此同时,尽管各方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同意在南海问题上不采取复杂化、扩大化的举动,一些国家却单方面开采石油,在非法窃取的岛礁上进行扩建行动。“如果连宣言都不遵守,何谈前进一步制定准则呢?”曲星说。

  他表示,在六点原则中,全面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及有关声明、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后续行动指针等精神得到了再次重申,恰恰说明了这六点原则和中国一贯主张的立场并不相悖,而一些国家的企图并未得逞。

  “从东盟外长会上的争议,到未达成联合公报,再到现在发表的六条原则,这一过程恰恰说明东盟成员国的主流还是要和中国发展友好合作,不愿使中国和东盟的关系被南海问题引入歧途,这才是问题的最大关键。”曲星说。

  “菲律宾和越南利用东盟和中国形成对抗的企图不可能得逞。(六条原则的发表)说明在南海问题上,他们在东盟是孤立的。”曲星说。(记者 孙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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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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