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条件成熟时探讨制定“南海行为准则”持开放态度。中国坚持认为,只有在不断推进合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互信,才有可能开始“南海行为准则”的谈判。这是对中国与东盟的合作负责,更是对南海的和平稳定负责。
东盟地区论坛系列外长会议近日在金边举行,南海问题再次受到关注。毫无疑问,这与本地区个别国家及外部力量推动南海问题升温分不开,也与制定“南海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进程相关。
自2002年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以下简称《宣言》)以来,中国在遵守《宣言》精神的同时,努力推动本地区国家间的合作。在政治、经济等各个领域,中国与东盟关系都有了显著进步。即使是有个别声索国逆《宣言》精神而动,今天的南海局势总体上仍然保持了平静,让地区各国乃至全世界都享受到了南海重要航线平静与安宁所带来的好处。
总体上讲,《宣言》框架下的务实合作已经开展起来,中国与东盟之间的互信得到了增强。中方已经多次表示,愿与东盟国家在条件成熟时探讨制定“准则”。然而,某些声索国却围绕“准则”做文章,试图造成这样一种印象:只有达成“准则”,才能有效制约中国在南海问题上采取的所谓“强硬行动”。这明显是在制造一种紧张局面,是对中国在南海问题上负责任形象的抹黑,也是对“准则”制定意义的背离。
“准则”并不是旨在解决南海争议,而是为了增进各方互信,深化各方合作,共同维护南海的和平与稳定。个别国家将“准则”的谈判视为是针对中国的,显然是想搅浑水,并让中国承担不相干的责任。目前的局面,主要是某些声索国背离《宣言》精神,试图拉外部力量介入南海问题造成的。将南海问题多边化、国际化的图谋,才是相关谈判难以推进的根本原因。试想,如果连基本的互信都没有,又怎么能就“准则”达成一致呢?
《宣言》的基本精神是增进互信、深化各方合作,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而“准则”要推动和营造的依然是这样一个平台,实际上是《宣言》精神的具体化、细致化和机制化。通过谈判建立这样一个管控机制,将有利于中国与相关声索国建立互信,进而推动双边谈判。
中国从不反对与东盟国家制定“准则”。2002年签署的《宣言》已将制定“准则”作为一个目标,并通过相关工作组进行磋商。中方对条件成熟时探讨制定“准则”持开放态度。中国坚持认为,只有在不断推进合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互信,才有可能开始有关“准则”的谈判。这是对中国与东盟的合作负责,更是对南海的和平稳定负责。(钟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