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加德满都12月16日电(记者陈乔炎)尼泊尔制宪会议15日晚举行会议,批准成立14个委员会,负责新宪法起草的各项工作。
据尼泊尔国家通讯社报道,这14个委员会包括一个宪法委员会、10个专项委员会和3个程序委员会。其中宪法委员会成员级别最高,包括主要执政党尼泊尔共产党(毛主义)主席、总理普拉昌达和主要反对党尼泊尔大会党主席、前首相柯伊拉腊,以及制宪会议中所有政党的主要领导人。
从16日开始,这些委员会开始各司其职,投入新宪法起草工作。但是制宪会议没有在规定的时间12月15日前选出各委员会主席,选举主席的工作将继续进行。
根据相关法案,宪法委员会必须在2009年9月17日至30日间完成宪法草案终稿并予以公布,3个程序委员会之一的公共意见收集与协调委员会将在随后的11个星期内收集各方反馈,并在2010年1月提交制宪会议讨论。制宪会议议长必须在2010年5月28日把通过审议的宪法决议案提交总统,由总统宣布尼泊尔联邦民主共和国宪法的颁布实施。
尼泊尔制宪会议今年5月28日在其成立首日第一次会议上宣布尼泊尔为联邦民主共和国,终结了尼泊尔的君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