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加德满都11月17日电(记者章建华 陈乔炎)尼泊尔制宪会议16日一致通过宪法起草工作日程议案,开始制定新宪法。
据尼泊尔国家通讯社报道,根据日程,制宪会议必须在12月中旬前成立14个与宪法制定相关的委员会,其中各专项委员会必须在2009年5月前提交概念草案供审议。
此前,尼泊尔制宪会议14日一致通过关于制宪会议章程的程序法案。该程序法案规定,尼泊尔制宪会议将成立14个委员会,其中包括宪法委员会、10个专项委员会和3个程序委员会。
报道说,尼泊尔制宪会议必须在其两年任期届满的2010年5月28日之前制定宪法;制宪会议宪法委员会必须在2009年9月17日至30日间完成宪法草案终稿并予以公布;3个程序委员会之一的公共意见收集与协调委员会在随后11个星期内收集各方反馈,并在2010年1月提交制宪会议讨论。
2010年5月28日,制宪会议议长将把通过审议的宪法决议案提交总统,由总统宣布尼泊尔联邦民主共和国宪法颁布实施。
尼泊尔制宪会议今年5月28日在其成立首日第一次会议上宣布尼泊尔为联邦民主共和国,终结了君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