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22日电(记者江国成)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2日介绍,为推动解决海峡两岸投资单向不对称的问题,大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其中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台办共同出台的《关于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这需要台湾方面尽快解除对大陆企业赴台投资的限制,并出台相关配套和保护措施,为陆资入台切实可行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在近日接受中国台湾网采访时表示,目前,为推动解决祖国大陆和台湾投资单向不对称的问题,海峡两岸就有关问题正进行沟通交流,并将支持大陆企业赴台考察、洽商。希望通过共同努力,推动大陆企业赴台投资,实现两岸产业合作中资本、技术、人才双向流动,实现两岸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这位负责人认为,在两岸共同努力下,两岸经贸投资合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台商投资大陆,既对大陆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也扩大了台湾企业的发展空间,推动了台湾经济的转型升级。实践证明,开展广泛的产业合作,符合两岸的共同利益,有利于造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这位负责人说,台商在大陆投资,与大陆为台湾投资者创造的政策环境密不可分:大陆的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大陆的投资参照外商投资管理,享受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1988年,大陆专门出台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在各级政府投资管理中,对台商投资执行“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政策。1994年,大陆颁布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1999年又制定了实施细则,台湾投资者的投资、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4月18日,温家宝总理在博鳌亚洲论坛期间提出了五项重要对台举措。为落实上述举措,5月17日首届海峡论坛大会上宣布了八项具体方案,其中第一项即推动大陆企业赴台投资。国家发展改革委是较早提出并切实推动大陆企业赴台投资的主要部门。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目前,两岸关系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为促进两岸双向投资合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国际金融、经济危机对两岸经济发展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更需要两岸携手合作共同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