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里高档小区建起来了,商务广场盖起来了,外地企业引进来了,但是‘功臣’范先汉却被抓了起来,原因就是两个字——贪腐。”5月10日,安徽省安庆市原副市长范先汉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安徽省亳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公诉人、亳州市检察院检察长耿标当庭发表的上述公诉意见给现场200多名旁听人员留下深刻印象。
涉案金额近650万
今年53岁的范先汉先后担任安徽省怀宁县县长、县委书记,安庆市副市长等职务。2016年9月13日,经安徽省检察院指定管辖,亳州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范先汉立案侦查。侦查过程中,检察机关又发现范先汉另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案件侦查终结后,亳州市检察院于2017年3月10日就此案提起公诉。
亳州市检察院指控,2007年至2015年,被告人范先汉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建设、资金拨付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47次收受俞某等11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7.8万元、价值人民币9.128万元购物卡、价值人民币0.99万元的名牌手表一块和价值人民币2.48万元的熊猫金币一套。案发后,赃款、赃物已部分追缴。
截至案发,被告人范先汉及其家庭持有现金、银行存款、房产、车辆、持有债权、理财投资等共计人民币1304万余元。经检察机关查证,范先汉家庭工资、奖金收入269万余元,可说明来源的收入144万余元,违纪收入254万余元,犯罪所得167万余元,范先汉家庭尚有468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检察机关认为,应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齐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