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集乡是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乡镇,1.8万人口,3.95万亩耕地,经济发展水平低。可就在这个人均年收入不足万元的穷乡镇,却出现了一位“千万元”级别的贪官。他就是于集乡原党委书记、乡长刘传银。任职10年,他利用职权侵吞各类公款823万余元,另有1082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近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法院以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刘传银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刘传银当庭服判。
盯上财政拨款,10年侵吞800余万
刘传银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师范学校毕业后从事过文教职工、县政府办公室秘书、乡党委副书记等职务。2005年至2015年3月间,担任陵城区(时为陵县)于集乡党委书记、乡长。
在刘传银任职于集乡“一把手”的10年里,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上级政府没少给于集乡的企业下拨扶持款,而这些款项却成了刘传银眼中的“肥肉”。他要么伙同他人或自己直接从上级拨款中截留一部分;要么将扶持款先发给企业,再想方设法从企业要回来。
被刘传银装进个人腰包的不仅仅是企业扶持款,其他各种补偿款、一事一议款等,也都难逃他的手掌心。借他人承包工程虚列开支,甚至伪造工程,凡能想到的由头,刘传银都用上,为的就是将公款据为己有。
据检察机关查明,刘传银在担任于集乡党委书记、乡长期间,共非法侵吞公款823万余元,同时,扣除其合法收入后,有1082万余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