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田勘
山东聊城市“辱母杀人案”正成为舆论场上的热点。目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已派员赴山东阅卷并听取山东省检察机关汇报,正在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各有关方也在做出积极回应,表达了严肃对待此事的态度。某种意义上说,案件的后续走向,是检验法治水平的一次大考,不只是针对公检法专业人员,也是面对所有公民。
对公检法专业人员而言,最高检和山东高院已经表现了尊重民意的态度,体现在相关表述中——将从更为专业和公正的角度调查被告于欢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将依法予以审查认定;对媒体反映的警察在此案执法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也将依法调查处理。检察官如何判断警察是否失职渎职,上诉法院的法官如何认定和解释一审中“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的判决,既是在考验检察官、法官们的专业水准、对法理的理解能力,也是在检验其对人性、人情的洞察和对伦理的思考。
考验法治水平的另一层意义是,在面对民意时,如何避免出现“民意干预再审、伤害法治”的结局,在这一点上,考验的是检察官、法官能否独立思考、准确审判,也考验着普通公众对法治的信仰与尊重。具体地说,当终审判决结果下来,如仍然与一些人的情感诉求或希望不相符时,公众该如何面对。
法治不能被利益左右,也不能用舆论审判、情感审判代替专业的司法审判。在鼎沸的舆论面前,司法工作者仍要以事实和法律为准绳,保持定力。诚如论者所言,我们期待本案的二审裁决,能够以清晰有力的说理,将这起悲剧夺去的安全感,交还给焦虑的公众。同时还期待,在无可挑剔的专业判断和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结果面前,公众能保持冷静。共同尊重、维护法治权威,建设公正公平的法治社会,应是所有人的共识,期望各方都能在这次大考中取得合格的成绩。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