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南京建邺法院对外发布该院2016年消费者维权纠纷案审判白皮书。该院去年受理此类案件341件,其中审理淘宝购买手镯拆分诉讼案、盐水鸭不符合安全标准案被市法院推选为年度十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白皮书指出,消费者维权职业化趋势明显。
通讯员 建砝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任国勇
分12次购买,分12起诉讼
2016年3月,原告在淘宝网某店铺分12次购买了手镯。其中3月18日购买的1只手镯,支付价款59元。该店铺的网页上描述商品材质为“翡翠原石”,并标注为“天然玉镯子浅绿翡翠手镯女款a货玉镯带证书玉石送项链”。原告在与卖家沟通中,卖家回复“天然缅甸翡翠几十块钱是买不到的”、“菠菜绿的颜色原本没那么好看,后期又加工一下”。原告以相同的理由认为店家构成欺诈,分成12起诉讼要求店铺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的宣传明显存在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法院认定被告的店铺对原告构成欺诈。原告要求返还货款59元,并主张增加三倍价款赔偿予以支持。对于原告就存在同样问题的同类型产品分12次购买,分别提起12起诉讼案件要求退货、退款,并要求在每件案件中均获得最低500元赔偿,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法院视为原告的12次购买行为与被告店铺之间构成一个买卖合同关系,原告应获得的惩罚性赔偿总额不应超过总价款的三倍,对于原告要求在每一个案件中均应分别获得最低500元赔偿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蛋白质少1克,卖盐水鸭的超市赔钱
原告在建邺某超市购买4个盐水鸭礼盒,单价52.5元,总价210元,礼盒外包装上营养成分表显示,蛋白质含量为19克/100克。原告以该盐水鸭不符合省卫生厅发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盐水鸭》的规定为由,将超市诉至法院,要求退还210元,并进行10倍赔偿,该标准中规定,每100克盐水鸭中蛋白质应不小于20克。该案承办法官、建邺法院南湖法庭高庭长告诉记者,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对盐水鸭并未制定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法》中规定,如果国家地方特色食品的安全标准没有明确规定,地方可以制定地方标准。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涉案盐水鸭蛋白质含量只比地方标准少1克,但超市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判超市退还货款210元,并支付价款10倍赔偿金2100元。
白皮书提到,建邺法院审理的消费者权益类纠纷案件,九成以上都是职业打假人发起,其目的是为了获取惩罚性赔偿。法院提醒,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根本目的在于净化市场环境,作为商家也要杜绝问题商品进入市场,这才是避免败诉的根本之道。
[责任编辑:韩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