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传销组织女生联合同伙对男友“洗脑拘禁”致其坠亡
近日,清镇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桩特殊的刑事案件,六名被告人均为20多岁的高职院校毕业生,他们参加传销组织后,涉嫌非法拘禁他人致人死亡。该法院“阳光护航站”特邀清镇市百余名高校师生代表旁听庭审。
本案中,被告人杜某与被害人田某系男女朋友关系,田某在不知其女友是传销人员的情况下,受杜某邀约,于今年6月21日专程从甘肃乘坐飞机来到清镇探望。当晚24时许,杜某将男友带至清镇市红枫湖镇陈亮堡村传销窝点。
为说服男友加入该传销组织,6月22日,六名被告人按照上线的安排,轮番对田某洗脑。当田某提出要离开时,六人以各种理由不让其离开,并没收田某的手机,不准其与外界联系,还将房门反锁,防止其逃跑、报警。
据悉,田某被杜某等人非法拘禁29小时后,在房门被反锁又无法从房门逃走的情况下,6月23日凌晨5时许,他试图从被拘禁的卧室5楼窗户处逃走,但不幸坠楼身亡。
案发后,杜、陈让其他成员先行逃离现场后,拨打110、120报警,并在现场等待民警到来,6月24日,经清镇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田某的死因系生前高坠致重型颅脑损伤合并疼痛休克死亡。
12月5日10时,清镇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为更好地加强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该法院“阳光护航站”特邀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和贵州旅游学校的百余名师生代表参加旁听。
“认罪,都是受上线‘领导’的安排。”据悉,这几名被告人,年龄从24岁到28岁不等,来自甘肃、广西、湖北等地,毕业于大专院校,在庭审过程中,六名被告人意识到传销的骗局后幡然醒悟。
检方认为,六名被告人以扣押的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导致他人坠楼死亡,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中相关条款,应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六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建议法院综合本案中的自首、主从犯等情节依法判处。
据了解,由于这起案件涉及6名被告人,10名律师开庭,案件从上午10时开始,一直开到晚上19时,法院将择期宣判。
“太震撼人心了。”庭审后,一位学生代表称,这让他深刻意识到传销给家庭、社会带来的危害。教师代表表示,今后将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自我保护意识。
[责任编辑:齐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