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云在指尖”广州总部已人去楼空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罗坪 实习生 高凯欣
A宣传:月入上万“诱人入伙”
据工商资料显示,微商“云在指尖”的全称为广州云在指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500万元。其打造开办的“云在指尖”网上商城,于2014年10月31日运营上线。该商城自称是公司自行开发具有在线购物、在线支付等功能的综合性电商平台。截至2016年2月2日,在售商品16类、6000多种,供货商150余家。
来自湖北咸宁的杨良润(化名),曾是“云在指尖”商城的忠实粉丝。据其透露,这个商城的经营模式传到当地后备受推崇。商城最独特的地方,莫过于它的会员机制。在堂兄的推荐下,杨良润成了“云在指尖”的会员,方法是只要在该网络商城消费128元的产品,就自动升级为“指尖管家”。而其更是打出了夸张的宣传语:在家赚钱,月入过万!
据会员产生机制,成为云在指尖管家的会员可以参与公司80%的利润分配,且能拿八代的奖金。比如当你推荐一个人成为“指尖管家”(第一代)时,你可以拿40%的利润,当你的第一代管家推荐一个管家(第二代)时,你可以拿10%的利润。第三代至第五代,都可以提取10%的利润。第六代拿8%的利润,第七、八代拿6%的利润。
杨良润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加入以后他几乎每天在朋友圈发送商城产品链接或者二维码,等着好友点击链接购物,或者加入“云在指尖”。包括自己在内,很多人一旦消费128元成为管家后,就想方设法吸引别人消费,自己拿提成。“云在指尖”推崇的就是让会员去锁定别人,发展代理商,获得层级报酬。
记者调查发现,“云在指尖”商城在整改前,其销售的产品种类繁多,从服装、食品、化妆品到小家电,可谓五花八门。它宣称采用厂商直接到消费者(F2C)的销售模式,由品牌厂家直接对消费者发货,价格实惠。不过有网友举报称,该商城的产品价格有的明显高于超市价格,杂牌横行质量没有保障。
做了半年之后,杨良润并未赚到钱,在质疑公司存在欺骗后他开始向工商部门举报。与此同时,“云在指尖”在网上引发了涉嫌“传销”的激烈争论。有网友认为,云在指尖的消费不是产品本身的需求带动的,而是受有下家就有钱可赚的利益驱动。实际上很多人总共就消费128元,拉人的话,亲戚朋友靠人情或许能拉到一两个,陌生人就较为困难。
“只要一部手机,一个微信账号,消费128元就能代理整个商城的产品,在家里发发链接,就能轻轻松松月入上万,甚至十几万。”自2014年以来,广州一家名为“云在指尖”的微信商城传遍全国,其诱人的盈利模式吸引数万人加入。用手机上上网就能月入万元?云在指尖自上线以来便争议不断,甚至一度被指为变相的网络传销。
截至今年2月,云在指尖关注人数达2400万余人,缴费人数达260万余人,收入达6.8亿余元。近日,湖北省咸宁市工商局对其做出行政处罚并发布公告,认定涉嫌传销。没收云在指尖违法所得3950余万元,并处以150万元罚款。17日,羊城晚报记者回访其广州总部发现,该公司已是人去楼空处于休业状态。从争议到认定,这条疯狂传销路是如何吸纳公众的?
B调查:52个层级靠传销“拉人头”
出现争议后,杨良润的堂兄仍然坚称“云在指尖”不是传销。其理由是如果是传销,公司发展了这么久为何政府不打击?况且,云在指尖还宣称跟微信是合作关系。不过,云在指尖自己宣称的合作,很快遭到微信运营方的否认。羊城晚报记者获悉,官方对云在指尖涉嫌传销的调查,像一场长时间的“拉锯战”。
据湖北咸宁工商局披露,该局于2015年4月接举报称广州云在指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在咸宁地区从事传销活动。工商局据举报线索调查发现,该公司开办的“云在指尖”网上商城在销售商品后给上线会员返佣,其返佣规则具有明显的“层级关系”、“入门费”、“团队计酬”等特征,涉嫌传销。
2015年7月底,咸宁工商局正式立案调查,并在湖北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备案。调查中发现案情特别复杂,结合调查取证实际情况,2015 年 10 月 16 日经过市局批准延期三十日,2015 年 11 月 17 日经市局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批准再次延期。2016 年 6 月 27 日,湖北省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该案指定管辖的批复意见,将案件的全国管辖权移交咸宁工商局。
10月10日,咸宁工商局根据办案程序,在官网上公布云在指尖的查处公告。据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云在指尖”规定获得佣金的最低条件,是必须在商城中累计消费满128元成为“云在指尖”的会员。入会级别由低到高依次是指尖管家、分销商、代理商、渠道商、股东商,分别对应“1星、2星、3星、4星、5星”的会员级别。
而会员佣金,在商城用户界面中用“幸福指数”形式表示,“幸福指数”数值与人民币1:1兑换,分为“指尖管家收入”和“推广渠道收入”两种。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16年2月“云在指尖”的“1星”及以上级别会员共246.57万人,其中“1星”会员229.30万人、“2星”会员18.22万人、“3星”会员4227人、“4星”会员1309人、“5星”会员378人,人员层级总数为52层。
历时一年多,咸宁工商局综合调查后认定:“云在指尖”商城,通过计算机系统设置“上下线层级关系、入门费、会员级别和会员晋升条件、团队计酬分配规则”构成了“云在指尖”传销制度规则。当事人将佣金部分,按预先设计的制度规则进行分配,导致关注群体受利益诱惑进行非理性消费、过度营销分享,使得微信平台中充斥“云在指尖”的传销信息,其行为构成了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所指的传销行为。
C回访:广州总部人去楼空关门休业
曾经深陷传销,之后抽身而出专门从事反传销调查的公益人士李旭表示,传销公司遭异地调查是当下的普遍现象。“云在指尖”的等级分得非常明确,每一级都要吃下边代理的部分积分,积分相当于钱。传统的线下传销多以发展亲朋好友为主,下线正常来说涉及7、8层,较难去集中拉人头,因此加入门槛相对高,经常是上万元。而线上传销则不同,每个人的关系网都可能是几百人、几千人,传销方式也更隐蔽。
据湖北咸宁工商局的公告披露,在经投诉调查、行政处罚告知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后,最后做出的处罚为:没收公司违法所得3950余万元,并处150万元罚款。不过据相关法规,云在指尖仍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17日,记者回访云在指尖,看到其在广州的总部已人去楼空,处于休业状态。是否服从行政处罚,公司当事方和工商局皆回应:暂不便透露。
为便于推广盈利模式、吸纳会员,记者留意到云在指尖主要通过微信平台进行传销宣传。如此,微信作为一个平台,该在商业活动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一直以来备受关注。日前,在继前次辟谣否认与“云在指尖”合作后,微信团队官方账号之一“微信视界”发布了一篇《严打网络传销不手软,腾讯配合工商部门封停“云在指尖”等相关账号》的文章。
微信方面表示,“云在指尖”通过链接微信公众号“云在指尖”自定义菜单,自行设立开发的电商平台。其假借“消费资本论”、“消费是投资人人是老板”、“全新商业模式”、“分享赚钱”等噱头,吸引了大量人员传播和参与。这导致非理性消费、过度营销分享,使微信平台中充斥“云在指尖”传销信息,同时也违反了《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
“对网络传销、高额返现返利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将一如既往地配合国家相关机关,对此类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微信团队表示,对于类似传销的多级分销欺诈行为,一经发现,微信公众平台将对其进行限制账号部分功能直至永久封号处理,并有权拒绝再向该运营主体提供服务。微信团队最后还提醒用户:面对诱惑要保持清醒,天上不会掉馅饼,切勿相信“多层分佣”、“高额返利”等骗术。
长期关注商品销售模式的梁士明告诉羊城晚报记者,目前法律法规对传销,特别像互联网新型的、所谓三级分销以及个别分销商等经营模式的界定处于模棱两可、并不非常明确的状态。故前期让微信自己来认定其平台上的相关账号是否做传销,压力较大。但像“云在指尖”被认定为传销的案例出现后,所谓分销系统在微信端上的商业模式,其违法信息非常显著。因此微信在动态监控上仍有提升空间,今后应加大对此类行为的审核和打击的力度。
[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