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鸿(右)住的屋子已家徒四壁。
半个世纪以前,自贡市富顺县一名30多岁、有家室的男子,与另一名女子同居生下了一双儿女,欠下两份“情债”。半个世纪后的今天,已经87岁的他已无力养活自己,于是要求非婚生的一双儿女承担赡养义务,但遭到拒绝。
今年6月,耄耋老人曾国鸿将一名婚生子和两名非婚生子女告上法庭。11月8日,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要求三名子女每人每月定期给付曾国鸿生活费200元,并均摊其医疗费用。法律的裁判,并没有让曾国鸿成为“赢家”,一双非婚生儿女仍然敌视这个“不负责任”的父亲,不愿为他颐养天年。
A 50年前欠下情债
工作离家较远
他与伙食团女工“相好”
[责任编辑:韩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