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新闻
7月6日,本报在A14版以《瓜还没卖先出五百瓜农直呼“伤不起”》为题,报道了在巩义市瓜果临时便民点卖瓜的瓜农,需要统一购置帐篷、太阳伞,否则就不能在市执法局规划的便民点继续卖瓜。7月7日,本报A10版以《城管改口:买伞钱变成押金》为题,对此事进行追踪采访时,巩义市城管又改称瓜农所交的钱为太阳伞和帐篷的使用押金。全额退款的前提是,瓜农返家时伞和帐篷必须“完好无损”。网友称瓜农想要回“押金”,不能用它遮风挡雨,只能把伞“供奉”起来。
新闻进展
网友质疑并提出中肯建议
针对媒体的报道,巩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给出的“押金”一说,并不能打消网友们的质疑。
7日11时许,新浪微博用户“文明绿城”再次发出长微博,微博中对巩义市执法局提出“六大质疑”和“两大建议”。其中的部分质疑有:要求公示遮雨篷和遮阳伞成本价格;收取遮雨篷300元和遮阳伞200元的押金,是否经物价部门审批,程序是否合法;如何界定遮雨篷、遮阳伞完好无损;帐篷和遮阳伞的广告宣传效应作价多少,此部分有没有收益,是否有利用公共场地搞利益输送广告的嫌疑?
另外,网友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遮雨篷和遮阳伞免费赠送给瓜农使用,市政府和制作遮阳伞的通信公司各承担一半制作费用。随着此微博的大量转发,网友们对官方“押金”一说的回应表示不满,继而引发了新一轮对巩义瓜农遮雨篷事件的热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