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辽宁省公安厅交管局提供的消息:从现在起到明年3月末,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实行《公路客运车辆超速超员和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受理举报及奖励办法》,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超速超员超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受理举报电话和短信报警平台。其中,辽宁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布省本级和市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举报电话和短信报警平台;市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布市本级和所属县(市)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举报电话和短信报警平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群众举报应当作好记录,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出警指令层层下达至基层执法交警部门,基层执法交警部门应及时查处和反馈;对实名举报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
举报受理流程主要包括受理登记、转递信息、查证违法、反馈结果和兑现奖励5个环节。举报人应记清涉嫌违法车辆位置、车型、号牌、违法状态、行驶路线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群众举报后及时作好记录,并在最短时间内出警。
举报公路客运车辆超速超员和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并受到行政处罚的,给予实名举报人如下奖励:
(一)举报公路客运车辆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奖励人民币100元;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奖励人民币200元。
(二)举报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的,奖励人民币100元;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100%以下的,奖励人民币200元;超过核定人数100%以上的,奖励人民币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