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市公汽公司内退职工杜宗德和无业人员桂晓琦,虚构自己有“通天”之能在北京大肆诈骗,国企高管、煤矿老板、研究院院长、银行行长等纷纷上当,拱手送出370余万元。昨天记者获悉,认定其构成诈骗罪,市一中院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5年和10年。
检方指控,2006年至2009年间,杜宗德和桂晓琦行骗7起,诈骗金额370余万。其所骗之人,包括江西煤老板、时任山西潞安集团党委副书记、时任中国黄金集团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石油一研究院院长、某银行行长、副行长等多名权贵。这些人或是为了得到提拔,或是为了获取开发协作,或是为了恢复生产,先后拱手送给杜宗德、桂晓琦现金、购物卡和用餐卡等,折合人民币370余万元。
庭审材料披露,山西潞安集团的副总经济师王某出具证言证实,2008年或2009年左右,他来京开会时认识了桂晓琦。随后,他听说桂晓琦是中央党校的后备干部,即将去发改委当副主任。由于该集团的党委副书记曹某和他关系很好,一直想找人帮忙扶正。王某便带曹某来京结识桂晓琦。一起吃饭时,桂晓琦默认他即将担任发改委副主任一事,并和曹某商量“如何如何提拔”,并要走了曹某的简历。再次见面时,桂晓琦向他们介绍了杜宗德,称“杜书记”是帮助曹某提拔的中办领导。杜宗德则自称与不少中央领导关系很好,还让其准备一些举报潞安集团其他领导的材料,他可以帮着把材料递给中纪委、监察部的领导,好帮曹某顺利提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