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家乐福超市的人事经理有矛盾,采取匿名报警方式谎称在家乐福超市内安置了炸弹。近日,37岁被告人张二川被以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公诉至朝阳法院。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11月1日18时许,张二川在朝阳区望京广泽路与河萌中路交叉口西南100米处,采用拨打110匿名报警的方式,谎称有人在朝阳区慈云寺家乐福超市内放置炸弹,致使警方紧急组织搜爆人员、排爆犬进行勘察搜爆,共出动警力44人,警车14辆,用时近4小时,并致使慈云寺家乐福店提前闭店,造成损失共计47293.6元。后张二川被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二川无视国法,为报复他人,蓄意编造慈云寺家乐福店安装有炸弹的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应当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张二川表示,其表妹曾在家乐福工作,与家乐福人事经理因工作琐事存有矛盾,而张二川本人与该人事经理并无任何矛盾。为了替表妹出气,张二川曾采取打电话、发短信的方式骚扰该人事经理。事发当天是因喝多了酒,才打了匿名报警电话。自己已认识到了错误,表示认罪悔罪。
本案当庭没有宣判。(记者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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