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名为“郭美美baby”的网友,自称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在微博上“炫富”,舆论一时大哗。6月28日,就郭美美事件,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党组书记王伟,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党组副书记郭长江及机构相关负责人举行了新闻通气会。
为何不证明“郭美美”身份
王伟表示,中国红十字会没有“郭美美”其人。
网友认为,红十字会只有声明,而没有证明,从而无法令人信服。王伟认为,要做到证明“郭美美”的身份,超出了红十字会自身的能力,但可以肯定红十字会与“郭美美”没有发生过业务的往来。
为了维护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维护中国红十字会的良好声誉,也考虑到公众要公开“郭美美”身份的强烈呼声,中国红十字会已于6月24日下午就此事向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报案,并决定启动法律程序。
王伟还就公众有关“红十字商会”的疑问做出了解释:中国红十字会没有“红十字商会”的机构。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成立的。对于网友“红十字商业会不会就是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疑问,王伟表示,两者完全没有关系,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是中国商业联合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八条“全国性行业根据需要可以建立行业红十字会”的规定提出申请,并经总会审批成立的行业红十字会,其本身并不从事商业活动,与中国红十字会也不存在募捐分成的问题,中国红十字会对其只存在业务指导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