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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岂容含糊——直击北京三起涉酒刑事案

时间:2011-05-18 08:25   来源:新华网

  这张拼版照片显示的是:5月17日,高晓松在法庭上展示忏悔书(中),北京“醉驾入刑”被查第一人李俊杰在法庭上(左),英菲尼迪车祸案被告人陈家(右)在庭审中。新华社记者公磊摄 

  醉驾入刑岂容含糊——直击北京三起涉酒刑事案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李京华、卢国强

  17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致两死一伤的长安街英菲尼迪车祸案;下午,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北京“醉驾入刑”被查第一人和国内知名音乐人高晓松醉酒驾车案,三起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醉驾案在北京两家法院分别开庭审理。

  刑法修正案(八)本月开始生效,各地已有多名醉驾者受到刑事处罚。最高人民法院一位副院长日前表示,不应仅从文意理解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认为只要达到醉酒标准驾驶机动车的,就一律构成刑事犯罪。此言一出,迅速被解读为“醉驾未必入刑”,引发社会各界热议。

  会不会对有权有钱有势的醉驾者“网开一面”?什么叫做“情节轻微”?一些人们担心“醉驾入刑”进入模糊地带。

编辑:田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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