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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小贩刺死城管终审判死刑 法院未采纳“自卫杀人”说

时间:2011-05-10 13:38   来源:新京报

  杀人商贩自称遭城管殴打;辽宁省高院未采纳其“自卫杀人”说

  昨日上午,沈阳小贩夏俊峰刺死城管案终审宣判,辽宁省高级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夏俊峰因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2009年5月16日,沈阳商贩夏俊峰和妻子在马路上摆摊被沈阳市城管执法人员查处。在勤务室接受处罚时,夏俊峰与执法人员发生争执,用随身携带的切肠刀刺死城管队员两名,重伤一人。

  夏俊峰称自己是被城管队员殴打而被迫自卫杀人,这也成为控辩双方在庭审中争论的焦点。

  夏俊峰称,自己在勤务室被申凯、孙旭东两名城管队员殴打,一时激怒拿刀乱刺。但辽宁省高院认为,没有足够证据表明夏俊峰“遭到了明显的、危及人身安全的不法侵害行为。”

  且由于缺乏目击证人,夏俊峰的自卫杀人一说成为孤证,终审法庭未予采纳。

  昨日9时,在沈阳市看守所的临时法庭,法官宣读了上述刑事裁定书。夏俊峰的妻子张晶旁听了宣判。

  据张晶介绍,在法官宣读期间,夏俊峰一直保持沉默,宣读完裁定书之后,夏俊峰情绪失控,大喊“你们撒谎”。张晶表示,“目前最后一关只剩最高院复核了,我们将继续向上申诉。”(记者王瑞锋)

编辑:王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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