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超女王贝在整形手术中死亡的报道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其中美容安全问题成为被关注的焦点之一。今天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近几年来所审理的涉及美容(含医疗美容)安全的案件,特别是美容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件,所涉及的美容主要集中在隆胸、面部美容(包括祛斑、祛疤、绣眉、眼袋吸脂等)两类美容上。法官分析,出现上述损害后果的主要原因,还是美容行业从业者方面存在美容技术不过关等三类问题。
美容技术不过关
隆胸留八级伤残
据悉,在所审理的这类案件中,虽未出现接受美容者死亡的严重损害后果,但有些美容所造成的伤害,对于接受美容者而言,特别是年轻的女性而言,其影响也是很大的。比如一美容机构在做隆胸手术时所使用的填充物不合格,导致接受美容者在接受隆胸手术后,出现乳房局部肿块、疼痛、双上肢麻木等症状,最后不得不接受乳腺异物摘除术,并最终使该女士身体出现8级伤残。还有一女士在接受面部祛疤手术后,疤痕不但没有消除,反而出现疤痕面积加大、颜色加深的情况,甚至还导致该女士出现眼睑外翻、眼部变形的情况。
法官分析,出现上述损害后果的主要原因,还是美容行业从业者方面的问题。首先是美容技术存在问题。比如前面所提到的祛疤美容的案例。在当时有十几个在该单位接受面部美容的人共同起诉该美容机构,他们共同的损害结果都是在接受美容治疗后,面部的疤痕不但没有消除、减小,反而出现面积增大、颜色加深的后果。人们不禁要问:该美容机构所采用的祛斑技术是否为成熟、有效的美容技术?
广告宣传夸大其词
借来资质就敢开刀
其次是夸大甚至虚假的宣传。前面所提到的那家祛斑美容机构在其宣传资料中就对祛斑效果有这样的描述“新生皮肤平、软、滑,看不出疤痕的凹陷,色泽一致,皮肤恢复正常”。而提到的在隆胸手术中使用不合格填充物的美容机构,却在其广告中宣传“隆胸新概念,不开刀、不手术、不变形、不影响今后哺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