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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槽叔”2年换近20个工作 将15个东家告上法庭

时间:2010-11-10 09:43   来源:扬子晚报

  扬州人窦某今年40岁刚出头,从2008年至今,2年时间里,他先后换了近20个工作,将15个“东家”告上了法庭,“罪名”都是违反劳动法用工规定,其中13次胜诉,光经济赔偿一块就拿到了6万元。老窦因此获得了一个称号——“碰瓷式职业维权人”,而他的“粉丝”朋友们则亲切地称呼他“跳槽叔”。

  “跳槽叔”的传奇 辞职告东家 告15次,赢13次  

  老窦算是扬州市维扬区法院的“常客”了,几乎每2个月,维扬区法院的法官们就会收到他新的“状子”。起诉的对象都是老窦之前的“东家”,诉讼理由不外乎公司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拖欠加班费等等。从2008年下半年至今,老窦15次坐到法院原告席上,13次获得胜诉。

  虽然老窦的“老东家”们在庭上也都表示委屈,说他们起初都主动提出和窦某签订劳动合同,但窦某不愿意,公司为了减少开支也就没有“硬签”,哪知留下了后患,不过他们几乎都拿不出证据证明问题出在老窦身上。最近的一次案件是今年9月16日审结的,窦某又告赢了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再次获得一笔赔偿款。加上之前的赔偿款,不到2年时间,老窦已经拿到了6万元。

  有不少人成他的“粉丝”

  “跳槽叔”在维权官司上的“辉煌战绩”,引来了不少“粉丝”的追捧。其中窦某的一位朋友李某看到维权竟然有利可图,也加入进来。2009年至今,李某频繁跳槽,他所在的单位大多没有和他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没有为他缴纳各类保险,李某离职后,把好几个老东家告上了法庭,大多都胜诉了。

  扬州市维扬法院民一庭统计数据显示,自2008年至今的2年多时间里,类似于老窦和李某这样的劳动纠纷案例约占劳动案件总数的20%以上,其他法院类似案例也逐年上升,而这些找工作时故意选择用工不够规范的中小企业,变更工作后追究东家法律责任牟利的人也被业界冠以全新称号——“碰瓷式职业维权人”。

编辑:许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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