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人员利用雇主信任实施盗窃的事件屡见不鲜,大胆犯罪分子更是利用假名登记,伺机对雇主实施抢劫。昨日,海淀检察院透露,家政服务人员犯罪案件正呈多发态势,从小偷小摸的盗窃,直至出现严重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抢劫等暴力型犯罪。
■家政服务犯罪呈暴力化
犯罪嫌疑人高某用假名在家政服务介绍机构登记,进入被害人翁某家做保姆,某天,翁某喝了高某给她倒的咖啡后感到浑身无力、恹恹欲睡,醒来后就发现自己被捆绑在床上,高某则拿刀指着她。另一被害人辛某则由于右腿骨折,被高某用“掰你骨折的伤腿,让你变成残废”恐吓,抢劫钱财。因高某在家政服务中介机构登记时使用化名和假身份证,雇主被抢劫后尽管能够提供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的详细信息,但是侦查难度仍然很大。嫌疑人高某前后两次作案,公安机关均未能将其抓获归案,直到高某最后因被人检举落网。
海淀检察院作出的统计显示,家政人员犯罪呈现出如下特点:第一,犯罪嫌疑人以女性为主,犯罪类型以侵财类犯罪为主,此类案件中最常见的案件类型是盗窃,偶发抢劫等暴力型侵财犯罪。第二,家政服务人员尤其是保姆等长期住家的服务人员拥有“准家庭成员”的地位,雇主一旦对钱财或者贵重物品过于暴露且疏于管理,就容易成为诱发犯罪的因素。第三,家政服务人员作案手段隐蔽,不易被察觉。同时案发后数额认定困难。第四,在京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大部分来自外地,多系流窜作案,查处难度大。
■财富失衡刺激犯罪
保姆伦某用从雇主存款“抽张”的方式多次窃取钱财,案发后,伦某主动供述的盗窃数额已近6万元。伦某是从山东进京务工的农民,月工资1200元,雇主曹某夫妇年收入数百万元,强烈的对比导致伦某心理失衡。
海淀检察院检察官通过案例分析认为,贫富差距产生失衡,刺激了家政服务人员实施犯罪。此外,从业人员法制观念淡漠也易导致犯罪。
■家政服务业需探索新模式
针对家政服务行业犯罪频发的情况,检察官建议,首先雇主应加强防范意识,妥善保管贵重财物和现金,及时解聘可疑人员,避免姑息心理。犯罪嫌疑人高某抢劫一案中,高某在被害人辛某家中做保姆时,辛某及其朋友都注意到高某“干活不仔细,而且很不用心,觉得她的心思就不在干活上”,但是并未重视。结果高某工作5天之后就对辛某实施了抢劫。
其次,家政服务中介机构的管理必须规范,要做好家政从业人员的信息登记和保存,加强法制教育,并建立家政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及时清理具有偷盗等不良习惯的从业人员。最后,家政服务行业需要探索新模式,实行阶梯式服务,培养满足不同层次需要的专业家政人才。由于共同居住生活,雇主和家政服务人员生活水平之间如果过于失衡,就容易引发犯罪的不稳定因素。因此,必须探索新的有差别的阶梯式服务模式、实行阶梯式的薪酬模式,进而在该层面上尽可能减少犯罪诱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