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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带着二奶要办“包养公证”遭拒绝

时间:2010-08-23 13:22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公证包养协议,成为近乎荒唐的闹剧。 陈峥嵘 配图

  老板担心自己花钱打水漂,二奶担心老板说话不算数。二人遂到公证处办理协议书公证,希望能以法律的形式保护各自的权益。公证处对两人批评教育后,最终拒绝了两人的公证请求。

  8月20日,新郑市公证处向媒体透露了这个近乎荒唐的闹剧。

  [事件]

  领着二奶,老板欲办“包养公证”

  8月19日下午刚上班,一辆豪华轿车停在新郑市公证处门前,车上下来一对男女,男人40多岁,而女的20多岁。看上去,女孩清秀漂亮。两人直接进了公证处办公室,但并没直接立即办理业务。见室内都有人在办理公证,两人就在一个人少的办公室里坐了下来,并开始耐心等待,看上去似乎有难言之隐。一直等到5点多钟,前来办事的人都走完了,两人才凑上去说明来意。

  原来,男子周某是个建筑公司老板,45岁;女孩王雨(化名),22岁,自称是周某公司的一名下属,两人要签订一份“雇用协议”,希望通过公证的方式,来保障协议的效力和履行。

  协议中要求:周老板应当助王雨的弟弟读完大学,还要以王雨的名义,在新郑市某繁华地段购买一套价值超30万元的房子,但王雨得为周老板“工作五年”。

  而让公证员意外的是,周老板在协议中,没有为王雨规定工作时间、工作条件、奖惩方式、纪律约束等权利义务。很明显,这是一份很不对等的协议。

编辑:吴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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