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石潭镇被洪水完全冲垮的一栋房屋。李志宏摄
“是英雄!”“是真正的英雄!”两位网民针对湘潭县居民冯和平救人后失踪发出这样的评论;“应该算见义勇为,因为在救自己的母亲之前已经救过一个人,如果先去救自己的母亲然后再去救村民遇难,算不算见义勇为?”一名网友反问。
洪水中,湘潭县居民冯和平冒险参与营救居民的行动,当他救出1人返回后再救自己的母亲时失踪。当地居民认为冯和平是见义勇为的英雄,而当地政府认为,冯和平救母亲时落水,不符合申报条件。
13日,大量网友通过网络发表意见和观点,近八成网友投票认为应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
投票:网友观点呈现一边倒趋势
“你认为冯和平的行为算不算‘见义勇为’?”昨日,凤凰网全文转载了本报报道,并组织了一次投票,网友投票异常踊跃。至昨日下午6时记者发稿时,超过5300名网友进行了投票,其中显示,有4110票认为“冯和平的行为算见义勇为”,占到了总投票人数的77.3%,有972票(占总票数的18.3%)认为“不算”,另有237票(占4.5%)认为“说不清”。
调查显示,参与投票的有89.8%的网友为男性,其中31岁-40岁的网友占到26.01%,41岁至50岁的网友占33.61%。
分析:公德和私德是否应该分开
来自广西的一名网友认为,冯和平早先已救出一人,这是“义”,此后再去救自己的母亲,这是“孝”,“有义有孝,国家应该提倡。救母失踪是真正的见义勇为。”
不过,来自湖北潜江的一名网友分析认为,从在伦理学上而言,救自己的母亲属于私德,这不需要太高的道德境界;而见义勇为是针对公德而设立的,两者不能相提并论。这名网友的观点也获得了部分网友的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