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本是光荣称号,从常理上讲,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面对这份荣誉,都不会拒绝,但是济源市却发生了一起拒绝“见义勇为”称号的官司风波。济源市一青年跳水救人溺水身亡,济源市公安局调查后授予其济源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但是,该青年生前所在的单位(河南省济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济源煤业公司”)对该荣誉称号却有意见,为撤销这份荣誉,还将济源市公安局告上法庭,这是为什么呢?
事件 21岁矿工救同伴溺水死亡
王文明是济源市五龙口镇人,1988年出生,生前系济源煤业公司三矿职工。
2009年6月13日上午,王文明下班后和另外3人相约到济源市克井镇河口村东的沁河滩洗衣服,同去的3人分别是李伟锋、王文洁(时年15岁)、杜振峰(时年12岁),谁也没有想到,这会是王文明生命中的最后一天。
据王文洁回忆,当天上午10时许,正睡觉的他被王文明拉去洗衣服,就在他们整理衣服时,李伟锋也来了,之后他们在路上又叫上了杜振峰。
几人在洗衣服时,洗衣用的刷子在传递过程中掉入河里。李伟锋探身捞刷子时不慎落入水中。看到情况不妙,王文明当即跳入水中。王文明抓住李伟锋的手后又滑了,救人不成自己逐渐沉入水中。
随后,在附近群众的帮助下,李伟锋被救,而王文明的尸体第二天才被打捞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