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时政 | 本网快讯 | 两岸 | 国际 | 港澳侨 | 热点新闻 | 大陆纵览 | 社会 | 财经 | 教育 | 军事 | 科技 | 传媒 | 奇闻趣事 | 新闻发布会 | 新闻人物
中国台湾网

长安街“菲亚特”车祸责任确定 肇事司机已被刑拘

时间:2010-06-04 07:53   来源:北京日报

  在以往的案例中,关于这一点也形成了很大争议。在外地,曾有一司机撞伤交警的母亲后逃逸。法院最后认定,老人的直接死因是伤势过重,是否及时抢救并未起到决定性作用,因此只判定了逃逸,否定了“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很多网友对此“因果论”发出质疑。“是否是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是非常专业的医学问题,连医生都很难认定,过于考量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如果陈家最终也不能被认定为“肇事逃逸致人死亡”,那么根据《刑法》规定,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且有致2人以上死亡的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虽然以上两项内容,陈家全部符合,但也只能处以最高七年有期徒刑。

共 5 页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编辑:马丰军

相关新闻

图片

本网快讯

热点新闻

奇闻趣事

两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