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宇掀开衣服,露出切肝后的疤痕。 资料图片
全国每年150万名需要器官移植患者的等待催生了一个本不该有的行业——人体器官买卖;巨大利润空间造就了一个本不该有的群体——人体器官买卖中介。一段时间以来,“人体器官买卖”这一曾经很少有人知晓的行当,迅速成为众多媒体关注的热点话题。震惊之余,一场关于生命救赎与法律惩处、伦理秩序维护孰轻孰重之争,也引起了人们的思考。本版从今日起推出系列报道,以期引起社会对人体器官买卖犯罪问题的关注。
5月13日,记者见到了一起人体器官买卖案的被告人刘宇、阿阳(均系化名),一探他们走上这条犯罪之路的内心轨迹。此前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对包括刘宇、阿阳在内的4名被告人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4月15日,海淀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据悉,将买卖人体器官案定性为刑事犯罪,这是北京市首例。
“卖肝救父,我从未后悔”
如果不是发生后来的中介行为,如果不是被媒体报道后让人产生厌恶情绪,刘宇颇具悲情的卖肝救父行为,可能让人心生怜悯与酸楚。
刘宇卖肝之前在广州打工,其父也在外面做环卫工人。因体力劳动过多,刘父2008年患肠黏膜破裂。那时天很热,父亲的病很急,必须马上做手术。而手术所需的几万元,难倒了这个农村家庭。其时,刘宇的姐姐已经出嫁,弟弟正在读大学,刘宇觉得他是家里的顶梁柱,必须承担起责任来。于是,他背着家里人卖了自己的大半个肝脏。
谈及当时卖肝的经历,刘宇说那时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在最短时间内筹集到父亲做手术所需要的钱。其父母虽然都是没什么文化的农民,却教给了刘宇姐弟简单的道理:不能偷也不能抢。
做手术的那一刻,刘宇也曾犹豫过,毕竟要割掉大半个肝脏。但是想到父亲正等着钱做手术,他不这么做又想不出别的办法。刘宇说当时心一横,也就不害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