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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中级法院:获“敲诈政府”罪者会得公正判决

时间:2010-05-07 11:15   来源:吕梁日报

  5月6日《中国青年报》记者庄庆鸿采写的报道《老农反映土地被占获刑三年 理由是“敲诈勒索政府”》发表后,吕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对报道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经了解,目前马继文一案已经上诉至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进入二审程序。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案件正在审理之中,一定会得到公正判决。

  老农反映土地被占获刑三年 理由是“敲诈勒索政府”

  一个老农民,拿着一纸法院判决,不断上访,反映村里占了他的土地。他不会想到的是,同一家法院,如今判决他“敲诈勒索政府”,有期徒刑三年。 

 

  这样离奇的事,发生在山西省吕梁市临县。

 

  上访获罪,“敲诈政府”

 

  2008年12月15日,临县兔坂镇农民马继文到了兔坂镇镇政府。去的缘由,马家的说法是镇政府工作人员打电话要他去解决问题,而镇政府的说法是马自己去的。

  据临县法院的刑事案件判决书,当时镇党委书记闫福平、镇长李卫平、副镇长张玉成、镇团委书记赵金栋在场。“为了缓解非正常上访造成的政治压力”,双方达成协议,马继文保证过年前不去上访,政府方“被迫答应”给他6600元,马当场领取了钱款,并写了保证书。在2009年3月8日的另一次上访中,临县信访局人员还给过他900元。

  在2009年11月6日的一审判决书上写着:“被告人马继文利用了其对形成上访条件的熟悉,便以进京上访为由要挟兔坂镇政府工作人员以及临县信访局接访的人员,迫使给其数额较大财物,共计7500元……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马案的过程有点离奇。判决书显示,2009年2月2日,马因涉嫌敲诈勒索被临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不过,被抓则是7个月后的9月13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抓获。移送回临县后,临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马家上诉后,吕梁中级法院认为“证据不足”,将此案发回临县法院重审。

  2010年1月重审时,患有严重肝硬化的马继文依然没有律师辩护。马继文的女儿马冰情在旁听席上,看到“父亲被两个法警搀出来,站都站不稳,反应很迟钝”,她的心里很难受。

 

  重审的结果依然是维持原判,马继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判决书上记载,马继文多次上访,向兔坂镇镇政府“索要赔偿150万元,至少不低于80万元”。

  “这两个数目这么大,都是赌气的说法。我爸就是想要按法院原来的判决,要回我们的土地。”马冰情说。

编辑:马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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