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一名司机为了逃避交警的酒精测试,强行驾车逃离,致使执行公务的交警被生生拖行十多米。今天,这个司机被浙江嘉兴南湖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去年11月26日晚,嘉兴紫阳街环城南路路口,交警支队民警小俞和他的同事共4人正在执勤,对过往的驾车司机进行酒驾检查。
晚上7点15分,一辆银灰色的飞度车突然由北往南向路口开了过来。此时,路口的南北走向刚好是红灯,飞度车停在路中间等待绿灯,司机看上去很急迫。
小俞一看觉得有点不对劲,便跑上前去示意司机停车接受检查。“有没有喝酒?”小俞试探性地让司机凑近哈了口气,感觉到有酒气,当即要求司机将车停到路边接受检查。
正当小俞把车门打开时,只听到油门‘轰’的一声,汽车飞快地朝前开去。当时小俞的手还伸在车窗内,整个人立即倒了下来,被车拖着。汽车左转后向东狂奔了10多米,小俞被甩在了路上。
其他3名同事立即跑了上去。好在倒地的小俞自己从地上爬了起来,立即被送到了医院。
事件发生后,各大队立即开始搜捕这辆飞度车和司机。晚上10点40分,飞度车在一偏僻处被发现。
次日凌晨,开车司机到交警一大队投案接受处理。原来,开车逃跑的司机姓朱,本地人,29岁,并非车辆车主,平日负责帮老板开车。当晚,他在家喝了大约二两的38度白酒。酒后开车去接了两个朋友,恰巧碰到正在执勤的交警。“因为怕被拘留,我才开车逃跑想一走了之。”
其实,就在朱某逃跑不久后,飞度车车主姜先生接到了交警的电话,要求他将车开到事发地接受处理。姜先生问清了原委后当即给朱某打了电话:“出了事就要承担,交警对你的行踪已掌握地一清二楚,躲是没有用的,赶紧回来自首吧!” 朱某在老板和家人的劝说下决定投案自首。
庭审中,朱某深感后悔,几度哽咽,他的辩护律师向法庭提交了一份小俞出具的谅解书。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采用暴力手段阻碍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造成1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考虑到朱某有自首情节,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其谅解,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据承办法官介绍,事发时朱某喝了二两38度的白酒,按理属于酒后驾车,若是配合交警接受酒精测试,按当时的处罚标准是暂扣1-3个月的驾照,记6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