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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艾滋女”炮制者涉侮辱罪 发帖是报复被甩

时间:2010-04-14 09:41   来源:中安在线

  4月11日,合肥论坛惊现“艾滋女”事件,发帖人“担心病毒”不仅公布了所谓的“艾滋女”春兰以及她两个女儿的照片,而且公布了89个电话号码。该帖引起轩然大波,记者第一时间展开调查,为了保护受害者的隐私,在事件没有定论的前提下,决定等案件有所突破后再行报道。昨天,“担心病毒”(嫌疑人赵某)已被警方抓获,并以涉嫌侮辱罪立案侦查。赵某称,发帖是报复自己被甩,89个号码来自“春兰”手机的通话记录。 

 

  “艾滋女事件”受关注

  4月11日,合肥论坛一篇题为《她们在合肥出卖自己的身体得了艾滋病》的帖子引起网民广泛关注,在这个帖子中,发帖者“担心病毒”称,一名叫“春兰”的中年女子得了艾滋病,同时公布了89个与她来往的电话号码,并贴出了春兰以及两个女儿的照片。

  4月12日晚7时许,网名“qq3643126”的网友自称是“春兰”的大女儿,发了题为《艾滋不可怕,可怕的是人心,所谓的“艾滋女事件”》的帖子回应,称前一天的帖子是她母亲前男友赵某的恶意报复。“qq3643126”称,6年前,父母离异后,母亲带着她和妹妹到合肥生活,2010年春节前夕,母亲经人介绍与赵某认识。由于赵某近期与母亲反目,母亲一直躲着他,导致赵某在网上恶意报复。

  发帖人昨被警方抓获

  帖子伤害母女三人

  昨天,记者从警方了解到,4月12日,一名女子到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报案。该女子称是“春兰”(李某)的大女儿吴某,吴某称,赵某在合肥论坛上发帖,诽谤她的母亲在合肥从事卖淫活动,并捏造她母亲在明知患有艾滋病的情况下仍从事卖淫活动。吴某还称,赵某在互联网上不仅发布了她母亲李某的照片,而且还将吴某和妹妹小云(化名)的照片也发到网上,造成恶劣影响。

  吴某告诉民警,帖子发出来后,在许多网站上转载,一家人都感觉压力非常大,遂决定报案。

  据吴某证实,她母亲是去年经人介绍认识了赵某,后来赵某经常殴打她母亲,两人结束了交往关系。据了解,《艾滋不可怕,可怕的是人心,所谓的“艾滋女事件”》一帖的确是吴某所发,因为她觉得赵某的行为刺伤了她们一家人。

  发帖人涉嫌侮辱罪

  接到报案后,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和合肥市公安局网监支队立即展开行动,很快锁定嫌疑人赵某。据了解,赵某1968年7月6日出生,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为亳州市谯城区,现居住在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一出租房,无业。

  昨天,嫌疑人赵某被警方抓获。根据报案情况和警方调查的情况,警方随后以涉嫌侮辱罪对赵某立案侦查。据介绍,警方在审讯中,赵某并不认为自己犯了罪,称“并没有侮辱别人,只是把知道的情况发出来”。

  发帖为了报复被甩

  据嫌疑人赵某称,他是去年10月认识李某的,之前他并不准备和李某一直保持关系,但是李某经常和他联系,而且非常主动。赵某觉得她人非常不错,随后两人关系升温。但由于李某嫌弃他没有正当职业,随后把他甩了。后来,赵某想联系李某,但是李某一直躲着不理睬他,电话也联系不上,他觉得非常郁闷,发帖是为了报复。不过,赵某称,他不认为自己是侮辱别人,许多事情他不是乱说的。

  号码来自通话记录

  “艾滋女事件”中最让人关注的是,被公布的89个电话号码,这些电话的主人是不是嫖客?4月11日晚,记者先后拨打了其中20多个电话进行求证。一名不愿告诉姓名的男子非常平静地告诉记者,他并不认识“春兰”,“我不怎么上网,并不知道有这个帖子,即使我跟她发生关系,我也不可能留电话吧”。另一名男子则说,他是一名面包车司机,的确认识“春兰”,还帮春兰介绍过“客人”,但他自己并没有与“春兰”发生过关系。一名李姓男子在电话里称,他曾在合肥徽州大道附近“玩”过,但不记得对方名字。记者说帖子中反映“春兰”得了艾滋病,这名男子说他将到医院检查一下。

  赵某是如何弄到这些电话号码的呢?警方审问得知,赵某盗用了李某的手机密码,然后到联通营业厅打印出李某的通话记录,再将与李某通话的89个联系人的电话号码公布到网上。据了解,现在只能证实这些人和李某有过电话联系,有的可能是亲友,不能确定就是嫖客。至于李某是否有艾滋病,警方称案件还在调查中,目前不便透露。

  赵某一直低着头

  昨天晚上,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刑警大队,几个重案中队的办公室灯火通明,民警们正在审问“艾滋女事件”的发帖人赵某。赵某是个平头,穿着灰色的衣服,双手戴着手铐,坐在一个木制沙发上。

  “你为何要发帖?”“你不觉得你已经诬陷了很多人吗?”……面对审讯民警的一连串提问,赵某经常低头不语,偶尔辩驳一句。记者透过房间的门缝看到,赵某一直低着头,一名刑警正在审问他,并不时地记录着。另一名刑警则坐在旁边,偶尔插一句话。

  民警介绍,现在案件还在调查中,估计要审问一夜了。对于赵某此前有没有犯罪行为,警方称还在调查中。

  不知道后果严重

  昨天,在审问嫌疑人赵某的现场,记者听到民警和嫌疑人的一番对话。

  民警:你为何要发帖子这样做?你这是侮辱人啦!

  赵某:她对我也很狠。我也没有侮辱别人,只是把知道的情况发出来。

  民警:你这个(发帖)会对很多人造成恶劣影响?你为何又要将人家女儿的照片发上去?

  赵某 :……(沉默),当时没多想,不知道后果这么严重。

  民警:你有没有想过这个后果?

  赵某:我不知道。

  民警:你公布那么多号码放到网上,你侵犯了别人隐私,而且也暗指人家是嫖客,这也侮辱了别人。

  赵某:号码都是从她的电话单上打的。

  此女可能非彼女

  记者了解到,帖中的“春兰”姓李。而昨天有媒体报道,亳州市感染艾滋病患者名单中,的确有李某的姓名。昨天晚上,记者联系了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科科长王少军。他肯定地告诉记者:“根本不是同一个人,两个人同名同姓完全是一种巧合”。

  “那个帖子出来后,我们也非常重视,专门进行了比对,确定两者不是同一个人。”王少军说,亳州这名艾滋病患者已经发病好几年了,每个月都会定期到亳州市疾控中心进行检查的,不可能离开亳州市,而且这名患者只有一个孩子。不少读者认为,艾滋病患者大多是弱势群体,应该对他们的隐私进行保护,希望大家不要纠结“春兰”究竟是不是艾滋女。(周晔、方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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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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