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公里的合肥北环高速竣工通车两年后,挖出了6名“蛀虫”,不仅负责修路的安徽国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下称国路公司)三名高管被查出,案件还牵涉到肥东县环保局、建管局、森林公安分局三“局座”。昨日上午,肥东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夏某某因涉嫌受贿4万元在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受审。
庭审:执法者变成阶下囚
今年9月25日,时任肥东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的34岁的夏某某因涉嫌受贿,当天被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身为执法者的夏某某沦为阶下囚。
昨日,身穿黄色看守所马甲的夏某某站在包河区法院第二法庭受审时,夏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他受贿4万元的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十分后悔。 ”
手段:在重点工程上“揩油”
2005年上半年,当时合肥北环高速(合六叶高速的一段)正在动工兴建,群众举报施工方国路公司砍伐了肥东县众兴乡一片林地。时任肥东县林业派出所副所长的夏某某带队前往查处,并负责处理。
合肥北环高速所在的合六叶高速公路是上海至甘肃武威国家重点公路的重要路段,也是安徽省“三纵四横七连”公路主骨架中的“一横”。施工方的国路公司早已履行了砍伐手续,但由于种种原因手续没有批下来。当国路公司被群众举报后,当地政府立即批准了国路公司的相关手续。而负责处理此案的夏某某却以帮助国路公司疏通关系为由,在国路公司副总经理陈某的办公司里索取了2万元“活动费”。
而夏某某的第二笔好处费是因为收受了朋友张某某的2万元,帮助张某某办理采伐许可证。
背后:争取立功,检举他人
“夏某某,你在羁押期间是否检举他人犯罪? ”
“我检举了肥东县建管局局长童某某受贿。 ”
法庭上,通过辩护律师对夏某某的发问,记者了解到,夏某某案发后还检举了肥东县建管局局长童某某受贿,目前,童某某受贿问题已经基本查实,正在肥东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中。除了童某某,另一“局座”肥东县环保局局长夏某某也因此案被牵连,因涉嫌受贿5万元被肥东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延伸:国路公司3高管落马
肥东县三“局座”落马,与此同时,修建北环高速的国路公司的3名高管人员也因涉嫌贪污、受贿正在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侦查当中。
2004年初,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国路公司资金雄厚,注册资金2个亿,由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及国风塑业三大股东控股。 2004年成立的国路公司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顺利拿下了合六高速中的合肥北环高速标段,整个标段41公里左右,2004年底开工,2007年底通车。今年,有关部门在对国路公司的财务审计中发现了该公司诸多漏洞,随后纪检部门介入,查处了该公司3名高管涉嫌职务犯罪,夏某某等3人牵涉入案。
[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