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老公买的新房不但背着数十万的房贷,连首付款里还有12万是向亲友们借的
小白领看上“有房男”
2008年,小蓉大学毕业后来到福州,在一家企业当财务人员。
去年夏天,小蓉在朋友聚会中认识了小陈。有一次,大伙儿前往小陈的新房子作客,小蓉才发现小陈单单拥有这套繁华地段的房子,就已经是“百万富翁”。
小陈对小蓉挺有好感,时常和她联系,几位朋友都劝小蓉要抓紧时机,眼下择偶就要选择“有房一族”。小蓉想到靠自己的工资可能一辈子都买不起房,小陈是一名技术员,为人踏实上进,特别是房子准备好了,就答应和小陈交往。在恋爱中,小蓉发现小陈虽然收入不错,但是花起钱来却挺小气,对此,小陈的解释是,新房没有全额付款,有40多万元的房贷,他必须为将来的生活多做打算。
去年底,两位年轻人赶在过年前领证结了婚。
婚后老公提倡节俭
新婚里,小蓉逛商场买了不少衣服,回家试穿给老公看。
没想到小陈追问衣服的价格,让小蓉很扫兴。小蓉抱怨了两句,小陈说结婚后要花钱的地方多着呢,小两口要“节俭生活”,争取早日还清贷款。小蓉没法反驳这番话,但是心里挺不痛快。春节期间,小蓉提出,两人还没度蜜月,可以去短线旅游,小陈以“天气不好”推托,小蓉很生气,两人爆发了婚后的第一次争吵。
更让小蓉郁闷的是,小陈在婚后变得更“小气”,偶尔下馆子,也不再征求老婆的意见就直接点价格便宜的菜,或者在服装柜台前直接将老婆拉走。
原来老公背了两层债
前几天,小蓉在收拾书房时,意外发现小陈在书架里藏着一本存折,上面有1万余元的存款。小蓉认定这是老公背着自己藏“私房钱”,冲到小陈面前要求他解释清楚。小陈开始支支吾吾,后来才告诉老婆说,这确实是他额外存起来的一笔钱,但是绝不能算“私房钱”,这笔钱是为了还款。小陈说,自己和前女友恋爱了两年多,谈婚论嫁时就是因为自己没有房子,而前女友无法接受和小陈父母同住,两人闹崩了。小陈受刺激后决定买房,最后小陈和父母把12万元积蓄拿了出来,又找亲友凑了12万元,付了首付。因此,小陈背了银行和亲友两层债。
小蓉对老公隐瞒债务的做法很不高兴,说小陈这是“骗婚”;小陈反驳说,自己要是不借钱买房,小蓉哪能这么爽快就答应结婚;两人为了这件事争执不下,小蓉想到自己频频被老公要求“节俭”,居然是因为这个原因,气得搬回娘家住。
昨天,小蓉询问专家说,老公在婚前借钱买房,自己并不是产权人,是否需要共同承担债务?
娄晓丹:从法律角度来说,婚前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小陈是在婚前向亲友借钱买房,因此12万元债务与小蓉无关。但是,两人的婚后工资所得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从实际生活的角度来说,小陈是在用婚后共有财产来偿还自己婚前个人的亲友债务,并且,存钱还债也会对家庭生活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因此,小陈在结婚时没有将大笔的债务向女方作出说明,这种做法不妥当。建议两人前往公证处对相关的债务、房产以及房贷情况做出具体财产约定,万一婚姻破裂,也能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小蓉在这一事件中感到被欺骗,这是正常反应;小蓉认为自己并不是产权人的想法存在错误,至少享有与婚后返还贷款相应的房产权利。同时,小蓉也应该认识到家庭比房子更重要,要积极冷静地去解决婚姻里的矛盾,而不是在气头上决定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