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女士和朋友在红花南路一家有名的冒菜馆吃饭,索要发票时却被告知要多给10%的服务费,不给就不能要发票。胡女士懵了:这可是头一次遇上这样的怪事。
昨日中午下了班,胡女士和朋友邀约到附近一家冒菜馆就餐。给完钱,胡女士习惯性地索要发票,“我平时去喝碗稀饭都要扯发票的。”胡女士说,就在她向服务员要发票时,对方却告诉她,“不好意思,要发票就是24元。”服务员指着墙上的告示说:“你看嘛,我们明码标价,又没有乱收费。”胡女士这才发现墙上贴着“需要报销凭证加收10%服务费”的告示牌。“我们是小本经营,如果不加收服务费根本赚不到什么钱了。”服务员解释。
索要发票要多付10%的服务费,这样的规定合理吗?成都市地税局工作人员陆薇强调,这不符合地税局规定,进餐后索要发票是每个消费者的权利,餐馆方本身就应该主动将发票拿给消费者。“如果再遇到这样的情况,消费者可拨打12366投诉。”据陆薇介绍,投诉办公室接到投诉会立即去取证,一旦属实,将按规定对被投诉方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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