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年的春晚上,“黑土”赵本山和“白云”宋丹丹的小品里曾有这样一段情节:为了给“黑土”织一件羊毛衫,“白云”就利用给生产队放羊的机会“偷”羊毛。只可惜,“她心眼忒实,那么多羊,就薅(东北方言,意思是揪,拔)一只,薅得跟葛优似的,能不被人发现吗?”
在现实中,还真有这么“死心眼”的人。就在前天,绍兴县人民法院就判了这样一个小偷冯某,他“认准”一个地方反复偷,直到被抓。
连续四次,“坚持”偷同一个庙
在绍兴平水镇,有个香火颇盛的平阳寺,大雄宝殿的几个功德箱里善款不少。
这些钱被小偷盯上了。就在去年的七八月间,寺里的六个功德箱连续三次失窃,总共被偷了将近8000元。
到了九月底,这个小偷又来了,不过这次却偶然被一个半夜起来方便的僧人发现,最终大家把大雄宝殿团团围住,仔细搜索之后,终于在佛像下面的一个大柜子里抓到了小偷冯某。
交到派出所一问,果然前面几次也都是其所为。而且过程完全相同:每次作案,冯某都是下午坐公交车赶到平阳寺,在车站边的平台上一直睡到晚上八九点,随后翻过寺庙3米高的围墙,爬窗户进入大殿,撬开全部六个功德箱,只拿其中的纸钞,不拿容易发出声音的硬币,最后跑到庙边上的茶园里数钱,“清点战果”之后,直接打车回绍兴城里。
多次作案,从来都是“一根筋”
因为这五次作案,冯某前天被绍兴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并处罚金3000元。
在查阅这个人的相关情况时,法官发现,算上这一回,冯某已经是“三进宫”了,全都是因为盗窃,全都是偷同一个地方,直到被抓住为止。
在1993年前后,冯某就因为连续五次偷同村村民家里的财物被抓。两年多的刑期之后,冯某也“安耽”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直到2008年,他的手又痒了。在一家名叫“奇奇”的足道店里连续作案,撬开员工的储物箱盗窃,最终被发现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