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某监狱内服刑,仍不甘寂寞,用手机实施征婚诈骗。昨悉,于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蔡甸监狱2名民警因滥用职权罪获刑,另有3名民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005年9月,于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07年3月开始在湖北省蔡甸监狱服刑。今年3月中旬,蔡甸区检察院驻所干警发现,服刑人员于某以征婚为由,利用手机在社会上实施诈骗。
蔡甸区检察院迅速组成专案组介入侦查,引导取证。4月10日,蔡甸监狱侦结该案后,以于某涉嫌诈骗2名受害人10万余元的犯罪事实移送审查起诉。专案组仔细审查案卷材料后,认定于某仍有其他犯罪行为未被查明。为彻底查清犯罪事实,专案组远赴福州偏远山村寻找受害人,最终查明受害人有4人,涉案金额高达22万余元。
蔡甸区法院近日判决,判处于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刑期20年。
查处于某诈骗犯罪的同时,蔡甸区检察院发现监狱在管理上的漏洞,对涉嫌滥用职权的2名监狱民警依法予以立案侦查,并建议监狱对3名违纪民警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同时,检方还向监狱发出了强化管理措施的检察建议。近日,被查处的2名狱警因滥用职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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