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济宁市中区公安分局向媒体正式通报“11·11”杀人案成功告破。年仅21岁的犯罪嫌疑人江某被抓获,并被依法刑事拘留。警方证实:这一命案主要是因为江某与女友感情纠纷所致,案发当天系两人订婚之日。
11日下午1时许,济宁市中区观音阁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前营村李某家中发生血案。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52岁的李某及其46岁的丈夫董某和21岁的女儿全部被杀死家中。办案干警了解到,案发当天是李某的女儿与其男友江某订婚的日子。案件的发生在当地引起很大震动。
由于事发时间“蹊跷”,警方通过调查走访很快确定江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晚9时许,办案民警在济宁北湖区许庄街道某化肥厂附近,将犯罪嫌疑人江某抓获,江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初步审讯,江某与李某的女儿相识三四个月,但两人感情却不是非常牢固,而且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争执。11月9日,两人再次发生激烈争吵,江某对此怀恨在心。11日早晨7时许,江某一早来到李某家中,用尖刀将李某的女儿和董某杀死。随后,江某又将外出刚进家门的李某用尖刀捅死。案发后,江某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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