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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狂盗38户人家的“骨灰级”惯偷被提起公诉 

时间:2009-10-29 09:43   来源:中新网

  中新网衢州10月28日电 一条《“骨灰级”惯偷教你如何防盗》的帖子在各大论坛的点击率很高。帖子中的惯偷说的就是浙江衢州江山市石门镇的毛某。用“骨灰级”这三个字来形容毛某最恰当不过了,不过他可不会教你如何防盗。此人曾两次因盗窃罪被判实刑,第二次刑满释放不到一年,又忍受不住偷窃的欲望,狂盗38次,涉案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2563元。今天,江山市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毛某提起公诉。 

  毛某初中毕业以后没有读高中,整天吊儿浪当的混社会,没有钱的时候就偷点来用,2001年9月14日因盗窃被江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2002年7月28日刑满释放。2004年3月30日又因犯盗窃罪被子江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四千元,2007年5月13日刑满释放。出来后毛某仍不去找工作,没有钱的时候就去偷。

  2008年4月的一天,毛某到江山市上余镇陶村一户人家,拉开铝合金窗户,弄破玻璃后进入室内,盗得人民币900元。今年2月至8月,更是疯狂作案,通过破窗、砸门、撬锁等方式进入住户家中,偷到人民币10元至2000余元不等,别直参、手机、豆油、银元、铜钱、旅游鞋、香烟、首饰,“有”者不拒全部纳入口袋,并将物品到手机店、打金店、路边小铺等处销赃,兑换成现金使用。无法兑现的,就自己使用或干脆扔掉。

  今天,江山市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毛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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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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