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几句口角,55岁的周应明抱起58岁的周立明,将其从空中摔到地上,造成其头颅严重损伤,颅骨破裂致死。而经鉴定,周应明为酒精中毒所致精神障碍,作案时有部分责任能力。昨日(10月27日),湖南省长沙市中院开审这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周应明住在望城县桥驿镇杨桥村。据他交代,2009年3月8日12时许,他在和几个村民聊天,正说到买码的时候,周立明过来了。“当时他说我胡说八道……”周应明说,“看不起我是小事,但不能认为我在说假话。”随后双方发生了口角。
昨日,周立明的弟弟周双奇还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周应明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救治医药费等合计34万余元。
记者了解到,周立明现在只有周双奇一个亲人。“我哥哥是一个残疾人,身高只有1米2左右。他为人很好,在当地很受欢迎。”周双奇告诉记者。
点击更多新闻进入新闻中心 社会新闻 经济新闻 教育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