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到律师,他第一件事就是要了包“苏烟”,迫不及待地抽了起来。他说在看守所8个月,他不喝酒,不应酬,生活很有规律,现在身体也好了,血压也下去了。唯一痛苦的是没烟抽。
10月10日,南京“天价烟”局长、江宁区原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因受贿罪被南京中级法院一审判处11年有期徒刑。判决后周久耕向律师表示,他将在10月12日决定是否上诉。昨天上午,记者采访了周久耕的辩护律师金辉,金律师告诉记者,周久耕向他表示对判决满意,不打算上诉。
上午9点,记者拨通了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金辉律师的电话,金律师告诉记者,他正在省看守所和周久耕沟通。中午11点,金律师向本报通报了和周久耕沟通的情况。在看守所的会见室,周久耕明确向律师表示,他不打算上诉,对判决结果基本满意。金律师告诉记者,他在和周久耕谈话的时候,还接到了一位承办周久耕案的纪委干部的电话,这位干部认为周久耕应当上诉,因为他们纪委认为周久耕属于自首,但法院对此辩护意见并没有采纳。但周久耕表示,他虽然对法院没认定他的自首行为感到遗憾,但对判决感到满意,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应该已经考虑到了这一点,因为11年有期徒刑符合他的期望;退一步说,即使认定了自首,刑期也不见得能少于11年。而周久耕的家人也表示尊重周的意见,不再上诉。
金律师说,周久耕的态度依然平静,一见到律师,他第一件事就是要了包“苏烟”,迫不及待地抽了起来。他说在看守所8个月,他不喝酒,不应酬,生活很有规律,现在身体也好了,血压也下去了。唯一痛苦的是没烟抽,抽烟是他的爱好。周久耕告诉律师,他正在写一部小说,内容是反映官场的,已经完成了3.5万字,题目还没有拟定。现在周久耕唯一抱怨的是,看守所里他只有一张床,没有用来写作的办公桌。现在离周久耕最后的上诉期还有一段时间,如果他真的放弃了上诉,那么他将在一个月内被转至监狱,开始11年的牢狱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