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产孕妇母亲拒绝认女婿 医院称会给家属交代
时间:2007-11-24 12:30 来源:中新网
21日下午4时左右,一名孕妇因难产生命垂危被送到朝阳医院京西院区治疗。由于丈夫拒绝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在抢救了3小时后,医生宣布孕妇抢救无效死亡(本报昨日报道)。昨日,死者李丽云的母亲抵京后赶到医院,对于首次见面的肖志军,李母的“见面礼”除了不认这个女婿之外,还先后4次拿矿泉水瓶砸他。对女儿的死亡,李母表示,医院和肖志军都要为此负责。
死者母亲不认“女婿”
昨日下午1时40分左右,李母与肖志军一同出现在朝阳医院京西院区的太平间内。这位45岁的母亲身材略显消瘦,两眼肿得通红,脸色暗黄。
“我可怜的孩子啊,你怎么说走就走了,也不让妈看你一眼。”李母抱着李丽云的尸体痛哭不已。李母说她21日晚9时许得知女儿死亡的消息后,坐当晚12时的火车赶来北京。
“我根本就不认识你,你是怎么把我女儿骗来的?”李母对站在面前的肖志军大喊。李母说,李丽云根本就没和家里提起过肖志军。
说到女儿的死,李母使劲用拳头捶打胸口,接着,她抓起一瓶矿泉水,朝肖志军的头上砸去。一边砸,一边大哭:“你为什么不签字,你是她什么人啊。你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
昨日下午,李母回忆女儿生前的一些事时情绪激动,先后4次用身边的矿泉水瓶打肖志军。肖志军没有躲闪,口中一直重复着:“我老婆只是感冒呀,她不用动手术。”
肖志军称,昨日早上8时许,他到西站接的“岳母”,而李母根本不承认他这个女婿。
肖志军说能理解李母现在的心情,他觉得对不起岳父岳母。这一辈子他不会再结婚,会想办法赚钱,养活两个老人。
医院称会给死者家属交代
昨日下午,医院几名负责人向李母详细介绍了李丽云入院接诊、急救情况。
李母开始对医院显得很不信任,提出了自己的种种质疑。李母认为,女儿的死,医院和肖志军都有责任。由于李丽云的父亲还没赶到医院,李母决定等李父来了之后,再与医院商量女儿的后事问题。
昨日,朝阳医院京西院区党群部主任谢红峰表示,医院在任何时候都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做事,医院会接受卫生部门的核实调查,给死者家属及公众一个真实的交代。同时会协助家属做好死者的善后工作。
两律师愿无偿助家属告医院
昨日下午,北京市扶正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来到朝阳医院京西院区,表示愿意无偿为死者家属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家属和医院打官司。
扶正律师事务的张浩然律师说,按照我国现行的医疗法规,医院在实施手术时,必须征得病人或其家属、特定关系人等的签字,这是对病人就医权的一个保护。但恰恰是这一规定使得一些特殊情况下,病人的生命权无法得到完备的保护。这种“不签字不手术”的医疗规矩一定要改,任何时候都是人命关天,救死扶伤永远是第一位的。
张浩然继而解释说,医院让患者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是患者对自身病情和治疗方案知情权的一种认可,但不应让患者带着极大的心理负担来决定动不动手术、动哪种手术。在大多数发达国家,手术前并不需要签字,只尽告知义务即可。(刘泽宁)
编辑: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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